肿瘤放化疗:利多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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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放化疗:利多弊多?

2022-04-04 10:21:1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美国肿瘤协会在2001年就公布,60岁以上的恶性肿瘤者不提倡做放化疗,因为放化疗只会缩短病人的生存期。这个建议再次引发了一直以来对癌症治疗的一个焦点争议和关注:对癌症(恶性肿瘤)该不该进行放射和化学疗法?

专业组织的意见

关于癌症的治疗和放化疗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网站上简洁明了地表明意见:

癌症治疗的目的是治愈癌症患者,延长生命和提高生活质量。一些最常见癌症种类,例如乳腺癌、宫颈癌和结肠直肠癌,在得到及早发现和根据最佳证据治疗时,有很高的治愈率。主要治疗方法是外科手术、放射疗法和化疗。依靠涉及成像技术(超声波、内窥镜、X线摄影术)和实验室(病理学)的调查做出准确诊断对于适当治疗至关重要。

WHO的这个原则表明,放化疗是现在三种有效治疗中仅排于手术之后的选择,当然,这是基于西方医学的理论和观念,放化疗是提倡的,而且也被证明是有效的。但是,放化疗的有效性如何,在肿瘤治疗中占有什么地位呢?

WHO给出的另一份统计作了回答。

WHO于20世纪末一项基于全球癌症治疗的统计说,45%的恶性肿瘤是可以治愈的,其中22%可通过手术治愈,18%是通过放疗治愈,而只有5%是通过化疗治愈。

这三种有效治疗癌症的手段是基于三种技术的发展历史。手术治疗有100多年,放疗有70年,而化疗时间相对较短,但也有50多年的历史。但是,化学治疗既可以是一种独立的治疗,更多的还是一种辅助治疗,同时还隶属于肿瘤内科治疗,因而被视为是一种全身性治疗。肿瘤内科治疗的内容包括好些种类,有化学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和中医中药治疗等。所谓化学治疗(化疗),是通过用细胞毒药物(化学药物)杀灭癌细胞。

尽管放疗和化疗在治愈肿瘤中的比例不是很大,尤其是化疗只占可以治愈的45%的肿瘤中的5%,但是,国内外多数专业组织和专家认为,由于内科治疗是一种全身治疗,它是肿瘤临床上最重要、最具有发展前途的学科之一。当然,内科治疗不意味着仅仅是化疗,但化疗是其中一部分,并被寄予了很大希望。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则对肿瘤应当进行放化疗(主要是化疗)给出了充分理由。

化疗在肿瘤治疗中的主要作用有三方面。一是作为根治性治疗手段,对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和一些实体瘤采用化疗可取得较好疗效,如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绒癌、精原细胞瘤等;二是作为术后辅助化疗,因手术和放疗均属局部治疗,对一些比较局限,播散趋向很小的肿瘤可治愈,但不能预防或减少远处转移,而化疗属于全身性治疗,可杀灭体内残存癌细胞或微小转移灶,使得容易播散的肿瘤有相当部分得以治愈。如骨肉瘤单一手术治疗后5年生存率仅20%,多数病人因肺转移等远处播散而致治疗失败,但采用术前或术后化疗,5年生存率可提高到60%-80%。乳腺癌尤其是腋窝淋巴结转移数目较多的患者,若手术治疗后不行化疗,则绝大多数病人会出现远处转移,不能治愈。反之施行术后辅助化疗,可使远处转移的危险性大大降低;三是化疗可作为晚期肿瘤病人姑息性治疗手段,延长病人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如晚期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常因全身多处骨质破坏而致剧烈疼痛,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且常伴发热感染,患者生活质量极差,中位生存期为3~11个月。采用化疗后,生存期延长,中位生存可达到2年以上,少数疗效好的甚至达到7年或更长时间。

权威组织的个案推荐疗法

并非所有癌症都适宜放化疗,这得看是什么癌症和癌症到了哪种程度。现在以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对肺癌的推荐治疗方式来看待癌症的治疗,其实都是综合治疗,但也显示出放化疗介入程度之深和治疗的复杂性。

肺癌按病理划分为非小细胞癌(NSCLC)和小细胞肺癌(SCLC),前者约占肺癌发病总数的80%,后者约占20%。其中非小细胞肺癌又分鳞癌、腺癌、大细胞癌等。国际上采用统一的标准把肺癌分为O、Ⅰ、Ⅱ、Ⅲ、Ⅳ四期(Ⅰ、Ⅱ、Ⅲ期又都可再细分二期)。O至Ⅱ期特点是肿瘤较小,较易切除,并且没有远处转移,可以采用手术、放疗和化疗,愈后效果较好。而Ⅲ期则以手术结合放疗和化疗为主。Ⅳ期肺癌不能开刀,只能采用放疗和化疗。

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推荐的治疗方法是:

O期非小细胞肺癌可外科切除。

IA和IB期:手术仍是首选。但因身体原因不能手术或切缘阳性的病人可给予放疗,一般情况下可增加5年存活率。IIB期切除术后应考虑试验性化疗,以减少转移机会,但目前的辅助放疗使生存率更低。

IIA和IIB期:治疗方法基本类似于IA和IB期。但在术前应对病人做认真的术前评估。术前同步放化疗及手术可能对部分病例达到治疗效果。

IIIA和IIIB期:提倡术前同步放化疗或单纯同步放化疗。不过,IIIA期病人预后差,然而,放疗病人有5%到10%长期存活。此类病人目前推荐综合治疗,单纯手术适用于特别选择的部分病例,术前同步放化疗有助于术后控制局部肿瘤的发生,术后需行化疗。而对IIIB期,最佳治疗是单独采用化疗和放疗,或联合治疗。联合治疗与单纯放疗相比,可减少10%的死亡率,疗效差的病例多是采用姑息性放疗的病人。

IV期:IV期病人适合于化疗,也可采用放疗,以姑息治疗缓解局部症状。

当然,现在也尝试对非小细胞肺癌进行靶向治疗,从现阶段的临床研究结果来看,靶向治疗的有效率并不是很高。

对于小细胞肺癌(SCLC),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推荐的治疗方法是:

小细胞肺癌病人的实际治疗,不采用以往提到的复杂的分期系统,最常用的是弥漫期和局限期分期。

局限期小细胞肺癌:仅1/3的病人在诊断时属局限期,化疗是治疗局限期SCLC的主要手段。化疗完全缓解的病人,在治疗后2年仍有35%到65%的人病变累及中枢神经系统,因此,对完全缓解的病人也常需预防性颅脑放疗(PCI)。

弥漫期小细胞肺癌:该期癌细胞已广泛转移,很少采用胸部放疗。治疗主要是化疗。化疗不能立即缓解的转移部位,特别是脑、硬膜外和骨骼,需用放疗。

由上可以看出,尽管非小细胞和小细胞肺癌的最好手段都是手术,但除了O期非小细胞肺癌,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对所有各期的治疗都推荐了使用放化疗,尤其是化疗。

国内专家的代表意见

中国的肿瘤专家大多也与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肿瘤协会的意见一致,认同和支持对肿瘤放化疗。这里可以选择两位有代表性的专家的意见。一位是孙

燕,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临床药理基地和国家新药(抗肿瘤药)临床研究中心主任、世界卫生组织癌症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亚洲临床肿瘤学会副主席。另一位是储大同,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中心(CSCO)主任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科主任兼生物治疗中心主任。

孙燕院士的主要意见归纳起来有几点:

一、化疗是挽救和延长患者生命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因为化疗是唯一的全身性治疗手段。一般是在手术切除肿瘤后辅助化疗。手术不一定能将肿瘤完全切除干净,而且有的患者在术后表面看上去很正常,各种检查也没有发现癌细胞,但实际上癌细胞可能已经转移,就只能靠化疗来防止全身某处的复发。

二、对那些不能手术和放疗的中晚期癌症患者,化疗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手段。

三、病人要充分相信医生。只有医生能判断患者是否适合化疗。患者不是专家,癌症也不是糖尿病,它的治疗过程与生活没有那么紧密的关联,是否进行化疗的决定权一定是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所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

对于一些晚期的癌症患者来说,化疗可能只会增加痛苦,应该慎重考虑。

储大同教授的主要意见是:

一、对化疗在肿瘤治疗中的作用充满信心。患者应该积极面对包括化疗在内的肿瘤内科治疗。

二、一名称职的化疗医生应该根据患者不同年龄、不同器官的损伤而选用不同的化疗方案。选择化疗药关键是规范,而不是考虑是否是新药。例如,在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中,国际上认为顺铂和卡铂的疗效差别不大。然而顺铂易导致胃肠道反应,造成肾脏、听神经等的损伤。卡铂不存在这些问题,患者可以获得较好的生活质量,因此国际上更多的选用卡铂。但是,卡铂的骨髓抑制比顺铂厉害。因此,选择药物要权衡利弊。

三、化疗在进步的同时也和其他内科治疗手段,以及放疗和手术积极配合,能使更多的患者最终战胜病魔。化疗研究的新进展直接体现在化疗方案的改进上。改进后的方案能减少副作用和提高疗效。比如结肠癌以前的术后标准化疗方案主要包括两种药: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钙,但是化疗敏感性差,效果不是很理想。现在欧美等国发现草酸铂(奥沙利铂)对控制结肠癌也有明显的效果,在结肠癌手术后标准化疗方案中正式加入了草酸铂。这个新方案明显减少了术后复发或死亡,使复发风险降低了23%。美国和我国都据此作治疗。

四、靶向性药物是化疗的新希望。这类药物不像传统化疗药“敌我不分”,而是能对肿瘤细胞有针对性地“攻击”。比如,有一种药叫“希罗达”,它需要与某种酶结合才能起到化疗药的作用,而这种酶在肿瘤细胞内多,在正常组织细胞内少。因此这种药就在肿瘤内起作用,同时不影响正常组织。还有针对肠胃间质肉瘤基因的格列卫,能使中晚期病人获得60%的有效率、80%的症状缓解率和病情稳定率。针对乳腺癌基因表达的赫赛叮,使约1/4的难治病人获得新生。该药还有助于克服已经形成的耐药现象,使化疗重新有效。针对肺癌基因表达的依瑞沙,使部分晚期病人重获新生。

质疑的意见

尽管国内外多数专业人员认同放化疗,但也有相当的病人和家属以及为数不多的专业人员质疑放化疗。病人和家属质疑的理由是,进行放化疗会导致人财两空,更为严重的是花费了几十万上百万的钱,不仅没有挽救住病人,反而加速了病人的死亡。

少数专业人员的怀疑是,放化疗存在不适宜不科学的应用,而且有过度医疗的弊病。对于老年人患肿瘤,应顺应自然,治疗的必要性不大。因为人本身就会长肿瘤,尤其是60岁以后,体内的肿瘤有的可以慢慢消失,有的则带瘤生存。这个方面解放军305医院的黄又彭教授表达得比较充分。

而国外则以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肿瘤专家厄尔为代表,对肿瘤的过度放化疗质疑。厄尔和同事对1991~2000年死亡的215488名癌症患者的最后治疗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在1993年,近10%的晚期癌症患者在临终前两周还在接受化疗,到了1999年,这个数字增加到了将近12%。同时临终前一个月在ICU(重症监护病房)接受化疗的比例从7.8%增加到了11%,这些都是明显的过度化疗。国内不完全的统计发现,有15%的晚期癌症病人在过度和不合理的治疗中加速死亡。

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肿瘤协会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才有美国肿瘤协会于2001年提倡对60岁以上的癌症患者不做放化疗。世界卫生组织则修改了癌症治疗的准则:肿瘤治疗的效果,不再仅以肿块缩小和消失来评价,而是将患者的总生存期延长和生活质量提高作为治疗的终点,这是一个金标准。这也是评价抗癌药物的最高标准。

这个修正的癌症治疗标准意味着对于癌症病人的放化疗需要谨慎和减少。为此美国临床肿瘤学会率先做出了改进。在2003年公布的“不可切除的非小细胞肺癌AS—CO(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治疗指南”中明确指出:进行放化疗的Ⅲ期非小细胞肺癌病人,化疗的周期数在2~4个之间,对Ⅳ期病人,化疗应停止在4个周期,即使化疗有效,也不应超过6个周期。

但是,1997年AS—CO所推荐却是不超过8周期。新的化疗方案大大缩短了晚期肺癌病人有代价的治疗时间。经过6年的临床治疗实践,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明白了减少化疗的益处,化疗周期从1997年的8个周期减少到2003年的4个周期。所以,现在对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如果规范化疗4个周期无效,就没必要再去尝试更多的化疗。

[责任编辑]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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