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第二处庭院复原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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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第二处庭院复原初探

2022-05-31 08:00: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摘要: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是一处规模宏大、保存完整的西汉晚期聚落遗址,是汉代考古中的一次历史性发现。根据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考古发掘中所取得的成果,笔者作为实习生参与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中的部分任务,在结合考古资料、汉画像砖以及相关文字资料的基础上,试图对第二处庭院进行了初步复原,并对建筑的平面布局、功能等方面进行研究。

关键词:考古学;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第二处庭院复原;汉代民居建筑

一、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背景介绍

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三杨庄村一带,是国务院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图1)。2003年6月当地政府开挖河道时发现了此处遗址,该遗址面积约为10.5平方公里,现发现15处建筑遗存,各遗存之间有相互连接的路网。经过考古工作者的推断,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是一处西汉(前206年-公元8年)晚期的聚落遗址。

二、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第二处庭院遗存现状

第二处庭院遗存位于三杨庄村西北,东距第一处庭院遗存约500米,西北距离二帝陵(颛顼帝喾陵)也约为500米(图2)。

该处庭院遗存揭露较为完整,从平面上来看,由南向北依次为:第一进院南墙及南大门、西门房、东厢房、第二进院南墙、南门、西厢房、正房等(图3)。南大门外偏东南约5米处水井西侧约5米处,有一处编制秸秆席等生活用具的遗迹。庭院西北角有一处带瓦顶的厕所。在庭院的西侧,还清理出一座形状规范的圆形水塘,在该庭院遗存内及南大门外、水池内,清理出石器,陶器,铁器若干;还清理出带有“益寿万岁”字样瓦当的筒瓦数件和3枚刻有“货泉”字样的铜钱。【参考文献1、2】

三、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第二处庭院遗存的复原

由于第二处庭院遗存揭露较为完整,出土了众多的遗物,这一点对于复原工作能起到很大的辅助作用。所以本次复原研究以第二处庭院作为研究对象,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1 第二处庭院的平面复原

汉代的民居建筑目前还没有发现地面以上的完整实物,同时关于汉代农村居住建筑的资料比较少,只能从一些间接的资料,如现存的画像石、画像砖、明器以及文献中了解到汉代民居建筑的一些基本情况【参考文献3】。中国古代住宅的基本型制是由院落组成的建筑群,根据考古发掘的遗迹来看,三杨庄第二处庭院有较为明显的两进院落。两进院落的功能各有不同,第一进院落距离西侧的水塘和遗址外南侧的水井的较近,水塘、水井可能为居民提供生活用水,从而成为整个庭院的一部分,同时东厢房前出土了石磨,南大门西侧墙外出土了石磙,可以推测第一进庭院可能与农业生产有关。而第二进院落位于整个遗址靠后的位置,私密性较好,则更有可能与居住者的日常生活有关。

推测东厢房可能为厨房,西门房距离庭院外的水井以及庭院西侧的水塘较近,同时在西门房北面出土了犁铧冠,推测西门房很有可能为堆放农业用具的库房,主房则可能供主人日常起居。两汉时期一般的家庭通常为五口人左右,假设第二处庭院也为五口之家,则主房供长辈使用,西厢房供子女居住之用。笔者根据以上分析绘制出了第二处庭院的平面示意图(图5)。

另外,在《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封守》中曾提到“士伍”(所谓“士伍”,指的是当时已经达到了服军役的年龄,没有官职的庶民,士伍的社会地位比奴隶要高)的房屋为 “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注释1其中“一宇”,指的是一间堂屋,“二内”指有两间卧室,“皆瓦盖”说明屋顶上用瓦覆盖。《汉书·晁错传》中也有:“营邑立城,制里割宅,返作田之道,正阡陌之界,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门户之闭,置器物焉。”注释2这样的记载,可以看出“一堂二内”是汉代居住建筑的极为重要的一种布局形式,其中“堂”为接待客人和举行仪式的空间,而“内”又分为大内和房内,房内为贮藏空间,大内则为正式的寝室空间。三杨庄第二处庭院遗存中,主房体量较大,考古报告显示“主房瓦顶坍塌范围为南北约14米,东西宽约9米”由此推测主房的面宽应该达到10米以上,同时为“左-中-右”结构构成的一明两暗型的平面布局形式。另据考古报告称,最西一间的宽度为2.5m,这一尺寸与《论衡·别通篇》中的“以一丈之地为内”相合(若按西汉1尺=27.65厘米计算,1丈=276.5厘米;若按新莽至东汉时期1尺=23.04厘米计算,1丈=230.4厘米注释3),这样就能推测正房的最西一间是这一户居民的贮藏空间,同时兼做通向庭院西北角厕所的通道。主房余下的空间可能会被隔墙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东侧作为“大内”,是正式的寝室空间,西侧的作为“堂”,用于接待客人和举行仪式等(图6)。【参考文献4】

2. 第二处庭院的结构及屋顶复原

那么联系南北墙的平梁的长度则至少为4.1米,考虑到当时的施工技术和条件,采用三角梁架并不方便施工,而抬梁式结构常用于需要大空间的建筑中,此处跨度为4.1米,并无使用抬梁式结构的必要,综合以上的推论,可以认为正房的结构形式宜用穿斗式或者夯土农宅中一般采用的“硬山搁檩”的构架形式,这两种结构形式既满足跨度要求,同时也便于施工。笔者根据以上分析,画出第二处庭院遗存的1-1剖面两种结构形式的示意图如下(图8、9),屋面构造可参考图10所示。立面示意图如图11所示。

屋顶坡度的确定,是根据河南洛阳金谷园、河南郑州南关等地出土的陶屋来进行推测的,笔者统计了河南地区汉墓中出土陶屋的坡度,发现大多数陶屋的坡度在50°到12.5°之间,所以在复原设计中,以距离三杨庄遗址发掘点较近的河南郑州南关出土的陶屋作为主要参照(图12),取其坡度的中间值25°作为本次复原屋顶的坡度。由于第二处庭院的考古发掘目前为止限于平面分布上,还没有做更进一步的勘探和发掘工作,对于瓦屋顶下的木构架痕迹所知有限,在结构形式方面所做的推测,也仅限于笔者的水平和对资料掌握和理解的程度之上,一定会有很多不足之处。

3第二处庭院遗存中建筑墙体复原

第二处庭院遗存的院墙(图13)和建筑的墙体(图14)底层以砖砌为基础,基础以上的部分则可能用版筑法砌筑。根据考古报告显示的数据来看,墙体的厚度在0.45米-0.60米之间,《营造法式》中有“筑墙之制,每墙厚三尺,则高九尺” 注释4的规定,可以看出宋代墙体的高厚比为3:1,在第二处庭院遗存的复原中,沿用宋《营造法式》中3:1的高厚比作为参照,则可以推算出院墙的高度(加上下部的砖基)约为1.6米,建筑外墙的高度约为1.9米。院墙和建筑墙体的顶部常铺设草席,然后再铺瓦,以起到防水的作用。

4第二处庭院遗存中建筑门窗的复原

汉代普通居住建筑的窗子的形状以方形,圆形居多,多装有直棂,虽然在广州龙生岗4015号、大元岗4022号等东汉前期墓中出土的陶屋上出现过支摘窗,但是很不普遍。汉代的门常为板门,门上装两枚门簪,门设于房屋中央或偏于一侧。【参考文献7】考古报告显示南大门的宽度为2.47米,考虑到第二处庭院遗存属于普通百姓的第宅,所以在复原中,南大门形式采用双扇板门,建筑单体的门采用单扇板门,窗的形式采用当时普遍使用的直棂窗。

五、结语

通过以上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初步勾勒出三杨庄遗址的大体分布特点是:宅在田中,田中建宅。这一点与邑中院落相邻相连的形式有明显不同。第二处庭院遗存的格局是坐北朝南的前后两进院落,土木建造的房屋满足了居住者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同时庭院周围种植有桑树、榆树,形成了良好的居住环境。居民在此耕作,生活安定富足。(图15)在下一步的研究中,笔者会结合进一步考古发掘结果,对建筑细部、室内装饰、材料构造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注释

[1]云梦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云梦秦简释文(三) .文物,1976 (8):2

[2] 东汉 班固 汉书 卷四十九 袁盎晁错传第十九

[3] 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第65、94-99页 上海书店 1984年

[4] 北宋 李诫 营造法式 卷第三 壕寨制度

参考文献

[1]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内黄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河南内黄县三杨庄汉代庭院遗址[J].考古,2004,07:34-37

[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内黄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第二处庭院发掘简报[J].华夏考古,2010,03:19-31

[3]刘叙杰.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一卷[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4]王晖,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中所见战国末期“士伍”阶层的居住形态——兼与韩国学者尹在硕商榷 建筑史(第24辑),105-110

[5]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

[6]萧默.中国建筑艺术史[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228-235

[7]孙机.汉代物质资料文化图说[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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