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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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022-06-30 19:50: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风险评估 1.5.1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分析 1.5.2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分析 1.6 事件分级 1.6.1 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Ⅳ级)

 1.6.2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Ⅲ级)

 1.6.3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Ⅱ级)

 1.6.4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Ⅰ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简称区应急指挥部)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与报告 3.1.1 监测 3.1.2 信息报告 3.2 预防与准备 3.2.1 预防 3.2.2 预测 3.3 预警 3.3.1 预警分级

 3.3.2 预警发布

 3.4 预警响应 3.4.1 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3.4.2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3.4.3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3.4.4 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4.4 预警变更与解除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4.2 分级响应 4.3 指挥与协调 4.4 现场指挥部 4.5 应急处置措施 4.5.1 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Ⅳ级)处置措施 4.5.2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Ⅲ级)处置措施 4.5.3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Ⅱ级)处置措施 4.5.4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Ⅰ级)处置措施 4.5.5 社会动员 4.6 应急结束 4.7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5 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5.2 恢复重建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经费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教培训 7.2 应急演练 7.3 工作责任 7.5 总结评估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实施 8.3 预案解释部门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寒亭区辖区内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预警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预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从源头控制

 入手,坚持预防与控制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体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控灾。建立、完善应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准确监测,及时预报,快速反应,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控制有害生物疫情的蔓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工作中,要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有关设施、重复购置应急处置物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1.5 风险评估 1.5.1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分析 外部因素: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外贸易及绿化美化不断深入,各类苗木花卉及木制品大量进入我区,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提供了可能,各种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侵入的机率明显增加。

 内部因素:我区以人工纯林为主,林分结构比较单一,生物多样性差,天敌种类和数量少,加之气候异常,导致树势衰弱,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风险增大。

 1.5.2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分析

 生态影响: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树势衰弱,甚至导致树木大量死亡;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极易打破原有生态系统整体平衡,导致入侵地生物多样性丧失,减弱林业生态功能。

 经济影响: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往往成为国家之间设置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之一,发生疫情的区域被划为疫区后,对外贸易往来等活动均将受到限制,阻碍当地经济发展。

 社会影响: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大规模发生,林木致死率极高,因对当地森林资源和风景名胜地区的古树名木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倍受社会关注。

 1.6 事件分级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 个级别。

 1.6.1 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Ⅳ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1)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流行达到一定面积,叶部受害连片成灾50 公顷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1000 公顷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 5 公顷以上、100 公顷以下,或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已发生区连片成灾 5 公顷以上、100 公顷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受影响人数 1 万人以上、2 万人以下。

 (3)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3 亿元以下。

 (4)对生态、经济、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和一定损失的其他需要应急处置的生物灾害。

 1.6.2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1)林业有害生物暴发面积较大的,叶部受害连片成灾 1000 公顷以上、10000 公顷以下,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 100 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已发生区连片成灾 100 公顷以上、1000 公顷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较大影响,受影响人数 2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

 (3)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经济损失 3 亿元以上、5 亿元以下。

 (4)对生态、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和较大损失的其他需要应急处置的生物灾害。

 1.6.3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Ⅱ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1)从国(境)外传入的检疫性和极度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在我区新发生)。

 (2)松材线虫病等极度危险的检疫性或新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严重扩散。

 (3)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流行面积巨大的,叶部受害连片成灾10000 公顷以上、20000 公顷以下,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 1000 公顷以上、2000 公顷以下,或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已发生区连片成灾 1000 公顷以上、2000 公顷以下。

 (4)林业有害生物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受影响人数 5 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

 (5)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经济损失 5 亿元以上、10 亿元

 以下。

 (6)对生态、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和重大损失的其他需要应急处置的生物灾害。

 1.6.4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Ⅰ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1)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2)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 1 亩时。

 (3)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 1 亩时。

 (4)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区林业局局长、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寒亭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广播影视集团、区气象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寒亭管理站、区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对于敏感的、可能有

 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全区各街道、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区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局局长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配合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做好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2.3 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新闻单位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宣传报道,实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对互联网相关信息的管理。

 区发改局:负责统筹监测、检疫和除治林业有害生物基础设施建设立项。

 区公安局:负责维护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的治安、交通秩序工作;协助林业部门封锁灾害发生区域。

 区民政局: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困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期间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的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和监督指导本系统。做好居民区、城镇绿化地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和监测工作。

 区交通局:做好管辖公路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工作;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的检疫机构做好调运检疫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本单位管辖的绿化树木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植物检疫执法和疫情普查、处置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等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后环境保护评估工作。

 区林业局: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监测调查、预测预警工作;制定各项应急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和指导工作;进行危险性评估和评价;组织实施检疫封锁、除害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提出应急经费使用建议。

  区市场监管局: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的市场监管,防止疫情传播。

 区广播影视集团: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公益宣传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做好与有害生物发生关系密切的天气预报工作。

 省胶东调水寒亭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管辖的绿化树木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与报告 3.1.1 监测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单位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可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信息直报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

 3.1.2 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 事发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责任主体。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各街道、管委会及其部门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属区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寒亭区政府及寒亭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报告内容: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区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区应急指

 挥部领导、区政府应急办报告。

 3.2 预防与准备 3.2.1 预防 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2 预测 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历年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年度气候趋势等,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外地已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系统(领域)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工作,及时完善应对措施。

 3.3 预警 3.3.1 预警分级 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4 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标识。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我区周边县市区已经发生相关疫情,我区可能会受到影响。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我区周边县市区已经发生相关疫情,我区疫情可能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根

 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我区周边县市区已经发生相关疫情,疫情正在逐步扩大蔓延到我区。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我区周边县市区已经发生相关疫情,我区疫情会随时发生,而且会趋于严重。

 3.3.2 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并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并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3.4 预警响应 3.4.1 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区应急指挥部应有 1 名副指挥在岗待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点要 24 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镇(街道)、村(社区)防治专业队伍要 24 小时值守,及时掌握疫情。

 (2)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农药、喷雾机、高枝剪、诱捕器等防控物资的准备工作。

 (3)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各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4)基层护林员要悬挂蓝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意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特征。

 (5)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形势通报相邻县市区(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组织协助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各项防控准备工作。

 3.4.2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在岗待命,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各项准备。

 (2)对发生区域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跟踪监测。

 (3)严格隔离现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4.3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区应急指挥部召集全体成员会议,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及其他协调工作。

 (2)区应急指挥部向区政府申请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实施封锁和防治。

 3.4.4 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根据疫情发生形势,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增加调拨防控器械、药剂、除害封锁设施和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急储备物资。

 (2)增派防控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到现场。

 (3)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扩大检疫封锁范围。

 4.4 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进展情况,根据事态

 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接报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 分级响应 (1)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Ⅳ级):根据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启动本预案的Ⅳ级响应,事发单位、所在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相应应急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Ⅲ级):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Ⅱ级):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专业等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Ⅰ级):由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委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4.3 指挥与协调 (1)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Ⅳ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区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并将有害生物疫情迅速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公室 。

 (2)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Ⅲ级):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并将有害生物疫情迅速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公室。

 对于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Ⅱ级):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区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处置。并将有害生物疫情迅速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公室。

 (4)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4 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区林业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应急处置组:由区林业局牵头,区公安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专家组: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物保护等相关领域专家、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林业局等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

 4.5 应急处置措施

 4.5.1 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Ⅳ级)处置措施 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当地防控专业队伍开展全面防治:

 (1)在疫情发生区域周边外扩 2 公里范围,按照每 2000 米设置1 处临时监测点形成闭合监测网络,在疫情发生区增加诱捕器、黑光灯、虫情测报灯等测报工具,24 小时开展疫情监测工作。

 (2)组织人员实施物理防治措施。

 (3)使用防控器械开展地面化学防治,同时对喷洒区域及周边水源地和土壤设点做好农药残留检测。

 4.5.2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Ⅲ级)处置措施 在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在疫情发生区域周边外扩到 5 公里范围进行监测。

 (2)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3)严格隔离现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4.5.3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Ⅱ级)处置措施 在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在疫情发生区域周边县市区(开发区),按照每 1000 米设置 1 处临时监测点形成闭合监测网络。

 (2)化学防治措施增加大型喷雾机开展大面积作业;疫情在 2个以上县市区(开发区)发生的,实行联防联治,按照 “统一作业设计、统一防治作业、统一技术标准”进行。

 (3)向区政府申请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疫情发生区实施封锁和防治。

 4.5.4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Ⅰ级)处置措施

 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使用航空遥感和无人机监测手段,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进行全面监测。

 (2)化学防治措施增加飞机空中施药防治等措施,协调飞防区周边的养殖区和敏感区做好避让和告知工作。

 (3)报请市政府,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封锁,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4)对疫情发生植物品种,开展隔离试种和跟踪监管,防止疫情传入或再次传入。

 4.5.5 社会动员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6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7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应急指挥部要在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政府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区政府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

 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 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5.2 恢复重建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结束,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依托全市各级森林管护队伍和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后,队伍调动程序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6.2 物资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储备农药、防控器械等物资装备。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对储备的农药和防控器械进行更新和维护。

 6.3 经费保障 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所需各项经费, 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 由区政府、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区政府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 监督管理 7.1 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7.2 应急演练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7.3 工作责任 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7.5 总结评估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处置结束,市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15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林业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按规定向区政府备案。预案实施后,根据使用情况,适时开展评估修订。原则上每 3年修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修订,并按程序审批。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寒亭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13 附件 1.名词术语 2.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3.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4.潍坊市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库名单 5.关于启动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请示 6.一般生物灾害报告表 7.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报告 8.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预警启动令、变更令、解除令、应急响应启动令、应急响应终止令

 附件 1

 名词术语

 一、林业有害生物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局或省级林业部门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三、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国(境)外传入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附件 2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 3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党好玲

 副区长 副指挥长:

  区政府副秘书长 王书林

 区林业局局长

 李学峰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

 崔德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程国栋

  区发改局局长 孙宗亮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传建

  区民政局局长 解小辉

  区财政局局长 孙玉秋

  区住建局局长 徐建春

  区交通局局长 李振华

  区水利局局长

 宿光会

  区农业局局长 李中强

  区中医药管理局(卫计局)局长 韩希杰

  区环保局副局长 刘荣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艳红

  区气象局局长

 田均水

  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寒亭管理站主任 李春蕾

  区禹王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延昌

  区广播影视集团副总经理 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者担任。

  附件 4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库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丁秀娟 女 43 寒亭区林业局森保站 站长 郭成吉 男 52 寒亭区林业局林业站 站长 康恒东 男 52 寒亭区林业局林业站 站长 杨颖俊 男 47 寒亭区林业局种苗站 站长 王会国 男 48 寒亭区林业局林政科 站长 田春玲 女 41 寒亭区园林处 科长 王振江 男 55 寒亭街道林业站 站长 朱中文 男 50 开元街道林业站 站长 李增强 男 47 固堤街道林业站 站长 李晓梅 女 40 高里街道林业站 站长 李艳萍 女 40 朱里街道林业站 站长

 附件 5

 关于启动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请示

 ‐‐‐区长(副区长):

 ‐‐‐街办(开发区)‐年‐月‐日向我办报送了‐‐‐(地点)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报告。经确认,‐‐‐街办(开发区)发生了‐‐‐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依据《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

 二、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区指挥部与灾害发生街办(开发区)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害除治工作。

 三、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抽调‐人,组成赴现场工作组,指导、监督灾害处置。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 6

 一般生物灾害报告表 报告单位:(盖章)

 签发人:

 报告时间:

 重大生物灾害类别(参照 1.6 事件分级):

  有害生物发情况:

 (有害生物种类名称、信息来源、发生区域和面积、发生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发生趋势判断等)

 拟采取的处置措施:

  报告人:

  联系方式:

 抄送:

  寒亭区各街道办事处

 寒亭区[‐‐‐]

 号

 附件 7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报告

 (

 )第

 号

 寒亭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人:

 区政府办公室:

  经我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认,

  年

  月

  日

 街办(开发区)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类别及灾情基本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

 准备采取的措施:

  抄送:潍坊市林业局

  年

  月

  日

  附件 8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

  色疫情预警启动令

 (

 )第

 号

  月

 日

 时

 分,区气象局发布重要天气预报,经过会商,决定启动林业有害生物

 色

 疫情预警,要求各街办(开发区)及森防指成员单位全面做好各项应对和防范工作。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预警解除令

 (

 )第

 号

  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对

  月

  日发布的

  色预警予以解除。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

 )第

 号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程度,现决定

 月

 日

 时

 分,启动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级应急响应,各街办(开发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疫情处置工作,全力做好应急救灾,保证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级应急响应终止令

 (

 )第

 号

 月

 日,发生在寒亭区‐‐‐街办(开发区)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经过区森防指和区森防指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疫情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寒亭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决定终止疫情

 级应急响应。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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