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总支职责(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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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总支职责(5篇)

2023-05-01 19:10: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学校党总支职责

  

  学校党总支部门职责

  一、党总支工作职责

  校党总支是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学校工作的政治核心,主持教育教学党务工作,与行政共同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负责,对校党委和行政负责。

  1.抓好师生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宣传、贯彻、执行好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与教育教学行政一起研究决定本单位发展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行政工作的保障监督职能。

  4.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丰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育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协助校党委抓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管理,加强对下设各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党支部工作职责,具体指导党支部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6.负责按上级要求、学校的相应规定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和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工作。

  8.按照中央既定方针政策认真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并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9.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总支书记职责

  党总支书记是全校党务工作、师生政治思想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党务工作、师生政治思想工作。配合行政做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书记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党总支决议,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委员会工作,将委员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委员会委员,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

  5).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各自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2.宣传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好党课和中心组学习。

  4).协助行政领导指导本部门及群团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普法学习宣传工作。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鼓动工作。

  3.组织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和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在不设专职组织员的党组织,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4.纪检部工作职责

  纪律检查部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总支维护党的章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调查研究党总支在党风、党纪方面的状况,提出整顿党风、党纪和搞好廉政建设的建议。

  3).协助党总支对党员不断进行党风和党纪的教育,认真贯彻党纪条规,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好对党总支党员、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

  5).加强党内监督。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党总支汇报,切实保护党员和群众实行监督的权利。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学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的征求群众意见工作。

  5.群工部工作职责

  群工部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群众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有:

  1).教育党员始终牢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想并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密切联系教职工,倾听教职工呼声,深入了解教职工情况,热情为教职工服务。经常、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教职工的要求和建议,以便党总支会同行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3).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教职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促使教职工形成“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观念,进而尽职尽力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工、青、妇和其他群众团体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5).支持工、青、妇和其他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调群团组织与行政的关系。

  6.统战部工作职责

  统战部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统战理论,负责对党员经常进行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对做好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经常了解和向本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对他们安排、使用和培养提高的意见或建议。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

  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

  7.青年部工作职责

  青年部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校团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根据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3).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学习生活作贡献。

  4).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作用。

  8.妇女部工作职责

  妇女部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针对学校女教职工的特点和思想动态进行思想教育,激发她们对党对社会主义、对祖国、对学校的热爱。

  2).关心、指导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帮助女教职工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4).经常了解女教职工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5).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坚持同歧视,虐待、残害妇女的行为和现象做斗争,伸张正义。

  6).要善于发现和培养班干部,对妇女中和优秀分子要表扬奖励。

  7).要组织切合妇女特点的各种活动,调节并增进她们的身心健康。

篇二:学校党总支职责

  

  (一)学校党支部职责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其主要职责是: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在本校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2、加强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监督学校行政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和校务公开工作;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员和干部的廉洁自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6、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不断推进和完善学校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的团队,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全面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在本校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努力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安排支部工作,重大问题交党员大会研究决定;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针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调学校党、政、工、团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5、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程序》的要求,有计划地把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负责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

  2、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支部书记商量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经常与支部委员及行政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做好工作,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注意了解委员所完成的工作情况,主动支持他们的工作。

  (四)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支部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监督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

  3、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5、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先工作、统计工作,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收缴党费工作。

  (五)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

  4、及时向党支部上报支部活动的宣传稿件和照片,并充分利用橱窗、校园网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六)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反映支部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受理党员的检举和申诉,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4、维护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

  (七)党支部小组长职责

  党支部小组长负责本小组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召开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过好组织生活,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

  2关心和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

  3、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了解教职工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

  4、积极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评议、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及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6、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其职能是:

  1、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保证监督校长室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

  3、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过细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办好中学生党校。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室干部任职的提名。

  6、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

  7、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一、书记

  党党支部书记在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

  4、经常与支部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宣传委员

  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组织党课学习,协同支部组织委员抓好对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3、指导和推动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与政治学习。

  4、积极宣传本支部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要求每年向上级党委报送不少于两篇的先进汇报材料

  三、组织委员

  组织委员在支委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正确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4、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

  工作。

  四、纪检委员

  党总支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2、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篇三:学校党总支职责

  

  党总支工作职责

  2009年11月制订

  第一章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对学院和中心的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和中心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学院和中心行政管理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如学院和中心的发展方向和规划、课件资源设置、人员调配、师资培养、提职晋升、资金分配等。

  三、抓好学院和中心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建党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党章学习活动,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四、领导学院和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学院和中心的政治理论和形势教育;密切联系学院和中心教职工,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情况,做好学院和中心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院和中心教职工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做好学院和中心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学院和中心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和配备;做好学院和中心干部的选拔与配备。

  六、负责学院和中心教职工的政审工作。

  七、领导学院和中心的工会等群众团体,定期了解或听取其工作汇报,提出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承办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党总支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结合学院和中心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工作,将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或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学院和中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总支委员会、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总支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总支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总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总支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总支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抓好党风建设。

  2、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总支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汇报。

  4、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考察他们改正错误的情况。

  五、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统战工作文件等,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统战政策的措施、意见。

  2、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协助他们把好发展新成员的政治质量关,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和活动,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三章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党总支“在学院和中心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贯彻执行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院和中心的领导,落实党总支“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和中心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按照职权范围行使职权”的职责要求。

  (二)会议议题、时间、参与人员

  1.会议议题: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学院和中心的贯彻执行;学院和中心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学院和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干部工作、重要项目安排、重要财务问题等等。

  2.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3.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全体党总支委员参加。

  (三)会议要求

  1.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如确定研究某一问题,必须先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各种意见以形成比较科学与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方案,不开无准备之会。并将具体开会时间、主要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总支委员以外的有关行政领导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与会人员会前要做好准备,会上要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决议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属于紧急性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于非紧急性情况的,可暂不作决定,改日再议,或报请校党委决定。

  4.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能散布影响决议执行的言论,也不能在行动上消极抵制。

  5.决议属于行政工作上的重要问题,要向没有与会的行政领导成员通报情况;重要决议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6.对会议讨论的情况及会议作出的决议,未公布前,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漏,严格保密,违反纪律者应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7.会议由党总支宣传委员记录。记录会议内容要准确详细;重要决议、决定的记录,要经总支负责人过目后签字。

  二、请示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加强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督的,密切党组织同党员关系的一项制度。

  (一)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

  1.教职工思想动态、突发性事件及其苗头;

  2.各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在党员、群众中的反映;

  3.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学院和中心党总支的活动和会议;

  4.其它应该请示汇报的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有关要求

  1.实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学院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重大问题实行逐级请示汇报。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汇报,但要及时向越级的领导同志报告;

  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向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3.党员要(三个月)和不定期地向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取得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4.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二个月以上,应以书面形式向总支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表现情况。

  5.党支部书记对所辖部门的群众和党员的意见以及发生的问题、情况应及时学院党总支和校党委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6.教职工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及其苗头,各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在党员、群众中的反映,应随时报告联系校领导;

  7.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活动和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一周提出意见,由办公室统一报书记、院长审批办理。

  8.实行请示报告预案制度。各部门需提请学院领导同志决策的重大问题,要提前做好准备,原则上要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并给领导留有充分的决策时间。

  9.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必须及时,不允许先做后报,做了不报。凡属重大问题,在进展过程中要及时汇报各阶段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10.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漏报和夸大事态。

  三、党员联系群众谈心制度

  (一)联系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和写入党申请的群众。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2.青年教师、青年教工。了解青年教师、青年教工的思想、生活、工作实际,从思想上、生活上、业务工作上提供切实帮助。

  (二)内容和要求

  1.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

  2.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党员在联系一般教师、教工的过程中,要着重从思想上、工作上进行帮助,使其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氛围。

  5.党员在联系过程中,每月要主动邀请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月听联系对象汇报工作一次。

  6.立足实际,在岗位上发挥先进性,把握准党员联系群众的结合点。共产党员要成为思想、业务上的带头人,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质服务的能手,要立足本职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成绩来教育感化一般教师。真正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7.建立党员工作手册。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上,定期(每学期)向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情况。

  (三)形式与方法

  1.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交流思想,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谈心活动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所联系群众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座谈会。总支定期召开由民主党派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畅谈学校工作,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意见。

  3.“结对互动、双向帮学”。党员与群众结成互帮对象。支部根据党员与群众人数的比例,结成若干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待群众、建联系点、通报情况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有一定的时间深入教职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理解,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

  (四)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学期向总支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2.党总支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党总支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党支部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总支应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好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为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的战斗力,根据党章规定,严格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一)

  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要求入党的教师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校党委的统一安排,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二)

  党总支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正措施。

  (三)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每学期的第一个月召开支委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

  (四)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委会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本人历史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政治情况及对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工作、学习表现。

  (五)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和党员培训教材,经培训测试合格的方能发展入党,没有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

  被批准为发展对象后,由支委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七)

  发展对象要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八)

  总支委员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对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支委会(由组织委员)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

  3、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赞成人超过于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支委会决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并将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5、党总支及时将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校党委审批。

  6、经校党委审查并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批准后即为预备党员。

  7、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8、党总支对预备党员继续考察,每季度预备党员写一次书面汇报,支部要认真审查、讨论。入党介绍人要经常向支部反映预备党员的政治、工作表现。

  9、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院党委批准。

  10、预备党员转正后,支委会应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学院党委组织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每年一次(次年初)对全系党员和党总支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既要评议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又要同本人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对党总支的评议主要是评议是否履行党总支的职责,是否起到战斗堡垒作用。民主评议

  时,要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对党内的错误思想、错误待业,严肃认真,事实求是的展开批评,敢于斗争,同时要注意全面评议每个党员的功过是非,并要充分吸收非党员教师的意见。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后进党员给予帮助,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处理。

  八、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体现党内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政党化,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谦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就以上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

  民主生活会的组织

  1、民主生活会由系书记负责召集和支持;

  2、会前,要在系总支委会上讨论,确定主要议题。

  3、会议召开前二天,报告院党委组织派员参加指导。

  (三)

  民主生活会的总结

  1、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系总支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院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2、属于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交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九、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等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篇四:学校党总支职责

  

  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主持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有监督保证责任。下面是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查看更多详情请关注!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3.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及教师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4.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5.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和教育工作。

  6.支持和配合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7.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领导工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9.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表彰优秀党员,批评、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

  10.作好党支部有关档案工作。

  11.负责学校的宿舍管理、师德、干训、职称评聘和年终考核等工作。

  12.完成校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二)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主持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有监督保证责任。

  (一)负责主持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组织好教职工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主持党务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和党员千部的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好中心学习小组学习,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开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在学校重大问越的决策之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校长科学决策。对学校存在的问越负有及时指出、孰促整改的责任,负有如实向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重大问题的责任。

  (四)主动关心学校大事,对学校工作起到保证监督作用.重点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在本校得到忠实的贯彻执行;保证、监督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是按规定、按程序经过集体研究、讨论的。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统一指挥,保证、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完成。

  (五)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知识分子政策,会同校长负责对学校干部进行培养、考察、监督、管理,主持党支部会,对校长提名的干部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会同校长管理好学校人事工作,关心教职工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六)加强和改善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搞好统战工作,协调学校行政各群众组织的关系,团结广大教职工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任务。

  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三)1、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并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本党总支实际,组织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计划,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3、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委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讨论本党总支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等有关问题;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程序做好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和考核工作。

  4、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协调本党总支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部门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5、全面负责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本院系学生会、团总支开展各项活动。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培养,上好党课,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五:学校党总支职责

  

  学校党总支和党总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职责范围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4)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

  (5)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工作。

  (6)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7)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件;领导教代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发挥老同志的积极作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组织起草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查学校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贯彻党总支决议。

  (2)主持党总支会、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做好党总支班子、支部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和作风建设,努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支持校长正确行使用权职权,组织党总支全体委员充分发挥保证监督职能。团结党内外同志,协调学校党、政、工、团的关系。

  (4)组织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领导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6)抓好德育和全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主持中层以上干部的学习,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考察工作。

  (7)组织制订、修改和废除党务系统规章制度,签发以党总支名义发出的公文、函电。

  3、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作好党总支书记委托的工作。

  (2)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3)党总支书记外出时,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4、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起草党总支组织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2)办理党员发展的具体工作,协助支部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政审工作,办理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管理党员档案,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填报各类统计报表。负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勤统计。

  (4)收缴党费,公布党费收支情况。

  (5)办理党员、干部考察、培养选拔的具体工作,参加党员和干部民主评议、考核工作。

  5、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草拟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全校重大节日的宣传工作和各类庆祝活动,指导学校的广播、橱窗等宣传工作。

  (3)安排全校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习资料、公费报刊的订阅、发行工作。

  (4)负责学校新闻报道工作。

  (5)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向领导汇报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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