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宣传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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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宣传稿7篇

2023-05-01 12:05: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法治进校园宣传稿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5篇

  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了那些匡扶正义、刚直不阿的廉吏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护法者”的明镜高悬、执法如山。小编整理了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5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大家好!我是陈湾小学的黄雪萍,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二

  同学们: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

  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

  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

  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

  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

  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

  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

  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三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

  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篇二:法治进校园宣传稿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5篇

  同学们,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这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望,也是全社会的期望。小编整理了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12岁以上的同学踩单车上学的,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我们青少年要自觉抵制以下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比如,同学们如果在学校不遵守纪律,故意损坏课桌椅,或宿舍的床、门窗等财物,不仅要受到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还是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花城学校的前后大门、学生宿舍的两个门口,大厅以及操场上都已经安排了摄像头,如果有的同学有损坏公物的不文明行为,比如乱丢棋子,翻越花坛等等,都会被摄像头拍摄下来,值班室的保安和老师马上就可以发现。所以请每一位同学都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要做违纪的事情,要做一名文明守纪的花城学生。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网吧、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因为这些行为有些是触犯法律的,比如打架斗殴,打伤了别人,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安全方面,也特别提醒大家注意:

  1、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特别要提醒自己的父母安全驾车,不能酒后驾车。

  2、不独自一人到池塘、河边玩耍,防止溺水。

  3、遵守学校的纪律,课间不追逐打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四年级二班的肖赟,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

  同学们,你们一定不会忘记发生在五年级两名女生身上的交通事故吧,那是在她们上学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险些生命不保,其中一位女生至今还没完全康复。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更不会忘记去年发生在后村的那场车祸吧!那是幼儿园一个5岁的小男孩,在过马路时,被飞奔而来的三轮车撞飞,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我们眼前消失。这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的父母悲痛欲绝。那触目惊心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至今还回荡在宽坪的上空;那用血换来的教训,应该让所有人惊醒!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倘若没有了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当你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你要穿过马路时,请多一份谦让和耐心,绝不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红灯停绿灯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它不仅仅是几句儿歌,还是我们的行为准则。

  如果说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绿叶;如果说生命是画,那么安全就是笔;如果说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护堤。没有了安全,生命就会摔跤,没有了安全,就没有幸福可言;没有了安全,未来一切都是空谈!同学们,请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健康,拥有幸福,拥有未来,拥有生命!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

  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可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着违法犯罪现象,我们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我们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文秘杂烩网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2、热心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同学们,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第9个法制宣传日,我们天河区也在12月份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去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四

  能够在国旗下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宣讲,我非常高兴。当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在渐渐地影响到了同学们,我们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远离网吧

  好多网吧通宵经营,而且座无虚席,其中,80%以上是打游戏,17——18%是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寥寥无几。网吧象一个陷阱,迷恋网吧危害非常大。第一,摧残身体。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第二,心理受损。许多未成年人一旦上网,便无法把握,将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网吧里,致使学业受影响,老师批评、家长生气,无形之中加重了心理负担。第三,滋事生非。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大多没有收入,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第四,影响学业。这是必然,因为大量精力用在上网上还有多少精力去搞学习呢?所以,在此倡导全体同学远离网吧,远离这个无形的陷阱。

  二、充分认识高年级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人的青春期大致在14岁左右,近年又出现早熟的趋势,这个阶段,同学们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都很差,于是在一些高年级小学生中,开始出现拉帮结派、拜兄称弟、哥哥认妹妹、引校外的学生进入校园的恶劣习气。这种习气一旦发展,势必出现打架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从拉帮结派、滋事打架开始的。不听教育,一步一步渐渐变坏!这样的案例我们接触过很多。所以,每位同学要对自己负责的角度充分认识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这里举一个例子:某某村八社梁某,15岁,因厌学与社会上青年混于一起,0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现交我们镇管理,他现在真的很后悔,总觉得就是当时不听老师、父母的话,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严重厌学后患无穷,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

  可以说,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厌学的原因很多,如学习困难、课业负担重等,一些学生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为逃避学校的学习生活,选择逃学,逃学的危害:除了直接影响学习外,还会滋长不良的品德。学生逃学后在外游荡,容易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等),同时,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发生偷窃、打架等行为,甚至走向歧途。所以,逃学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危险信号,这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如果一旦犯罪将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无法估量的影响(不能升学、参军、考干等等)。

  五、争做爱路护路好学生

  校园西边不足50米的地方就是成昆铁路。某某镇铁路总长7公里,占某某县铁路总长的1/3,每天过往列车几十列,同学们在校园内就能听见火车的轰鸣声,站在教学楼上就能看见火车的身影。近年来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路、护路”教育,成立了爱路护路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爱路、护路活动(比如发放宣传资料、邀请铁路公安宣讲爱路护路知识等)。过去个别学生因顽皮在铁路上摆放路障,扔石头击打列车,朝列车司机做不文明动作等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某某中学06年被评为“四川省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某某中心小学09年已被评为“四川省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学校里多名同学被评

  为省级爱路护路小卫士。这些荣誉的取得,与全校老师辛勤的付出,与全校师生共同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和发扬光大,形成自觉学习遵守铁路有关法律法规、义务爱路护路的良好风气。

  同学们,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这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望,也是全社会的期望。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五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徐家派出所陈洪吉给大家上法制课,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

  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

篇三:法治进校园宣传稿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通用7篇)

  演讲稿可以帮助发言者更好的表达。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演讲稿的事情愈发增多,还是对演讲稿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1尊敬的xx:

  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在庄严的法治面前,人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则,在法的支持与限制下,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学校最近邀请土湖派出所的警员到校上了一节精彩的《法律知识讲座》,在讲座中,我才深深地认识到一些法律与法治的知识,原来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人类必须“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

  在我的身边就有发生过一些不遵纪守法的人。有一次,我们学校组织去外面实践活动,班上有位男同学带了数码相机去拍照,结果在回来的路上,相机不翼而飞,怎么也找不着。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他产生邪恶的念头。于是,他在班上搜索猎物,看到喜欢的物件,趁同学不在的时候,他便伸出可耻的双手盗窃。纸包不住火的,那位男同学在一次作案的过程中,被老师当场抓住了。事实证明,这位男同学是不遵纪守法的人。他的人生便留下一个不光彩的阴影,就像一张雪白的纸染上一滴黑墨水,想擦掉这污点是很难,很难的。而在他的人生中,也许从此抬不起头,也许从此活在阴影中,也许从此成功远离他。因此我们身为学生,应该“愉快从遵纪生,幸福从守法来。”

  同学们,从这一刻,让我们与法治同行吧!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2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3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

  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四年级七班的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

  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这就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就在我们心中。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5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我今天要说的就是指法制法规。因为有了法制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才有了所谓的规矩。在当今社会,法

  制法规已经进入了每一位老百姓的家,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离我们中学生的生活也越来越近。

  首先,我想问的是,什么是“法制”,法制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结合。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又或许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也让我们越来越熟知。法制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领导着我们不断向前进步。同学们,我们都是21世纪主人青少年,我们是未来祖国的主人,对于学习阶段的我们来说,我们不断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制知识。因为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今年是我国普法教育的第24年,而今天又是法制的宣传日,此时此刻,我向全校师生提出倡议:让我们一起来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个人只有学习了足够的法制知识,才能真正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在这漫长的人生道路中法制知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只有学习了法制法律知识,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合法,怎样做才能不违法,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明辨是非,才能遵纪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够真正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蕴含的深刻道理。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因为,法制法规它保障了我们生活的安全,让我们享有公民所应有的权益。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同学们,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就如我们身您正在中国教育文摘查看《中学生法制法规演讲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旁的骑士,时刻给我们保护,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我们要合理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知识,学会保障自己以及身边的人权,让我们都加入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列吧,让我们的祖国在法制法规的保护下,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6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代表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发言,并且很荣幸能在我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

  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法院进校园法制宣传优秀演讲稿7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努力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这个星期五是12月4日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作为一个学生,我们需要了解国家的法制,我们需要努力做一个懂法律、懂法律、守法的好学生!那怎样才能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呢?

  我觉得我们最需要的是知道什么是规则,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然后一步一步的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

  知道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实践才是硬道理!

  有句话叫“不为小事作恶,不为小事行善。”身边的小事总是在考验我们。不要认为你的某个行为对你有害,也不要认为你的某个简单的好的东西提不起多大的作用而置之不理!事实上,每一件小事都有积累,都有无穷的力量,所以要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在校园里,我们遵守课堂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规范,遵守课堂秩序!观察里面的任何小物品,比如上课听到铃声,快速安静的进入教室;比如说话,先举手;比如先下车报到!再比如和同学一起玩,相亲相爱,不玩不闹;还有比如有序排队吃饭,有序排队公路队!比如考试的时候就光明正大,不会作弊!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如果一件一件去做,你在老师眼里的形象就会很好!

  而在校外,我们需要遵守社会的规矩纪律!比如公路上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向车外,更不要向车外投放垃圾!又比如不随地乱扔垃圾,不乱吐口痰,不辱骂别人,不对人动手动脚!如此小事,件件若都做好,那么一个懂规

  矩,讲文明的好公民形象也呈现在大家眼前了!

  法制,法律说复杂不复杂,就体现在我们的一个小小举动上,若你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都文明,都符合礼仪,那么相信你自然不会去触碰到法律底线,自然不会违法乱纪!

  所以,亲爱的孩子们,遵纪守法,我们需要了解法律,了解纪律,更需要我们从生活里的点滴做起,从身边的件件小事做起,一件件小事做到位了,一件件小事做好了,那么美好的意识会渗透你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那么法律也自然在你脑海中有了点底!之后在生活中慢慢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相信你们会欣喜地发现,自己是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也会继续用之规范我们的日常行为,帮助我们养成更好的生活习惯,且在适当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看来,在像冯老师这样的好老师的带领下,川师附校走出去的孩子,每一个都是知法、懂法、维法的孩子!

篇四:法治进校园宣传稿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范文(精选1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新闻稿应用范围广泛,新闻稿必须具有时间性。新闻所要报道的信息必须是新近发生的,没有时间性的信息就仿佛是明日黄花,没有任何价值。写起新闻稿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为进一步增强队员对宪法知识的理解,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XX区XXX小学组织开展了以“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学校组织各中队开展了宪法晨读、主题队会和“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宪法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在队会中,各中队辅导员精心准备了图文并茂的ppt、以讲述故事、引导队员们讨论、交流,演讲等方式,组织队员学习了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与其它法律的关系,让队员们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只有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号召全体少先队员们“要学法、宣法、遵法、护法”,希望大家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保护自己,奉献社会。

  本次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队员们对宪法的认识,明确了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职责,同时也为普及宪法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XX周年,持续推进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

  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近日,XXX中心小学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争当宪法卫士”系列主题活动。

  召开主题队会

  各中队辅导员播放《我心中的宪法》微视频,引导学生认识宪法、学习宪法,并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学习和宪法竞赛,号召全体同学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教唱宪法歌曲

  音乐老师组织学生学唱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新颖的形式,高昂的旋律,欢快的节奏,使同学们热情高涨,学习兴趣更浓。在学唱歌曲中加深了学生对宪法的了解,激发了学生学习宪法的热情。

  参加宪法竞赛

  学校为每一位学生申请了宪法卫士学习账号,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宪法卫士的学习和竞赛活动,并通过班级群,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家长与学生一起学习,一起了解宪法知识。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加深了广大师生对宪法的认识,提高了师生法治意识,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心,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学生纷纷表示将努力学习,争当宪法卫士,争做新时代法治好少年!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为了落实国家关于学习弘扬宪法的精神,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氛围,XXX县XXX镇中心小学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宣传活动。

  此次学习活动,先由学校的思政课教师指导策划,各个班级设计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教师们利用学校各种媒介带着孩子们一起走进宪法、认识宪法,弘扬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在班级里,各个班级均设立宪法宣传版面,向学生宣传宪法常识。教师还利用思政课的时间,亲自指导学生制作精美的学宪法手抄报,让学宪法活动走进每个学生的心中。

  六年级学生还专门组织了“宪法模拟法庭活动”,在教师的专门

  指导下,模仿基本的法律流程,完成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宪法学习活动。

  教师们也利用社交媒体微信群等,向学生及家长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的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学生及家长关注宪法,学习宪法。

  此次,宪法学习活动,不仅增长了学生的宪法知识,也丰富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师生热情洋溢,活动踊跃,积极参与,为此次宪法学习活动画上完美的句号。学校后续还会把宪法学习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积极的法制观念。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培养少年儿童“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意识,树立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呵护学子们的健康成长,近日,翁坪乡、一碗水乡司法所分别前往翁坪中心校和一碗水乡中心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暨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在翁坪中心校,针对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易冲动的特点,工作人员重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知识,通过宣传展板展示典型案例和发放法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帮助广大师生准确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制度,了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的主要规定,切实感受党和国家的关心与爱护。

  在一碗水乡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根据孩子们的认知特点,播放了宪法宣传的动画片,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选取了一些简单的、孩子们能够理解的宪法知识,通过问答、从身边小事举例等多种互动方式,循序渐进的向小朋友们进行了普法宣传,让法治的种子在他们幼小的心中萌芽。同时,还给小朋友们讲解了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如遇到火灾如何正确报火警、发生火灾时如何正确逃生等,进一步提升了孩子们的安全意识。

  一碗水乡中心幼儿园王老师说:“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启蒙了孩子们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消防安全意识,还激发了他们做普法小使者的热情,让他们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为孩子们的安全成长撑起了‘保护伞’。”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5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工作,XXX区实验小学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活动一:“学宪法讲宪法”国旗下讲话、宣誓

  学校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国旗下讲话暨宣誓活动,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了校园法治宣传教育。

  活动二:“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

  各班开展了以“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使学生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青少年的法律,了解我国现在青少年对法律意识薄弱的事例及有关案件以及发生的原因。

  活动三:“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

  学校组织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同学们激情昂扬的演讲无不体现出要争做“宪法小卫士”的决心和信心,在校园里营造出“人人了解宪法,人人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活动四:“宪法晨读”

  各班组织学生阅读宪法部分条款,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学校开放图书室,组织学生阅读与宪法相关的书籍,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治认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活动五:“学宪法讲宪法”手抄报比赛

  学生以手抄报的形式重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通过收集资料等方式去了解法律知识,然后把法律知识进行通俗化、形象化,进而让更多的学生通过手抄报学法、懂法,知道怎么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使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学习息息相关,明确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6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对宪法知识的理解,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12月3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XXX镇中心小学组

  织开展了以“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学校组织各班开展了学习宪法五个一活动:一次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竞赛;一次“宪法小卫士”主题班会;一次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一次“宪法”主题黑板报;一次“宪法伴我成长”歌唱活动。在班会中,各位老师结合图文并茂的ppt、以讲述故事、引导学生们讨论、交流,演讲等方式,组织学生学习了宪法的主要内容,号召全体学生“要学法、宣法、遵法、护法”,希望大家不仅要学好知识,锻炼好身体,养成良好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保护自己,奉献社会。

  本次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对宪法的认识,明确了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职责,同时也为普及宪法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7为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治知识,20XX年9月30日,从X县XX第一小学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本次活动分为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演讲比赛。

  9月30日上午第三节课,宪法知识竞赛在会议室开展,参加此次竞赛的学生主要是四、五、六年级的同学,采取的方式是闭卷考试。各参赛选手积极答卷,充分展示了学生的"良好学习风貌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同时也养成学生用法治思考的好习惯,做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公民。

  下午的演讲比赛也在会议室开展,在演讲比赛中,参赛队员们积极准备,演讲有声有色,各具特点,他们从宪法的重要地位、组成部分、生活中宪法的具体实施等方面阐述了自己对宪法的理解,用激情饱满的语言讲述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关于宪法的故事,表达了自己对宪法的崇高敬意!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对正处于学知识、长知识阶段的青少年来说,促进了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学生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弘扬宪法精神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教育学生在校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8为切实加强辖区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儿童身心健康保护,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4月27日上午,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名女法官赴北门阳光幼儿园开展法制讲座,为幼儿园大一班的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寓教于乐的法制课。

  课上,法官通过幻灯片的形式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着手,向小朋友们介绍了古代法律的象征——法兽廌以及法官职业、法徽、法槌等,通过让他们观看法徽、体验敲法槌等环节,现场与小朋友进行亲切互动,让小朋友们对法官职业多一些兴趣,多一份了解。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儿歌的方式向小朋友们讲授如何自我保护、如何分辨坏人,特别是针对坏人通过花言巧语、送吃送喝等方式拐骗小朋友进行了重点介绍,并告知小朋友们一些防骗小技巧,教会小朋友们在外面时千万不能离开父母的视线范围,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等保护措施。

  课后,法院干警给小朋友们分发学习用品,祝愿小朋友们健康快乐学习成长。

  此次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提升了小朋友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激发了小朋友们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连江法院将持续推进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努力创新宣传内容,加大工作力度,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9为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5月28日上午,向阳区团委在沿江公园防洪纪念塔广场,组织开展了青少年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漫画宣教育传图版,介绍了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的安全逃生方法和青少年不良恶习、非法用童工等内容。向阳区的青年志愿者们向过往驻足的群众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青少年生活的详实案例,有力推进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

  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9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增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的意识,全面提高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关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把“平安伞”。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0为弘扬法治精神,从小培养守法意识,在第8个宪法日来临之际,XXX四小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儿童诵宪法。队会课上,一二年级的孩子们用稚嫩的声音诵读关于宪法的儿歌来认识宪法;三四年级的孩子在认识宪法后,用琅琅书声铭记宪法。

  律师讲宪法。我校特别邀请了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XXX先生,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一场宪法专题讲座,对孩子们进行了宪法知识普及,孩子们在曹律师的讲解下,深刻领会了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知道了宪法的重要地位。

  少年扬宪法。高年级的孩子们结合以往所学,讲诉了一个个关于宪法的小故事。在一个又一个宪法故事的熏陶下,同学们立志要做一位守法的好少年。课后,他们还利用手抄报、宪法故事、心得体会的形式向低年级同学、爸爸妈妈、社会群众宣传宪法。

  通过此次活动,我校师生掀起了学习宪法知识的高潮。形成了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法制观念,做到了让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1为了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XX市XX小学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宪法在我们身边”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11月5日,全国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小学组演讲

  活动XXX分赛区在我校举行。迎泽区教育局党工委张桂梅书记、迎泽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俊琦参加了此次活动。

  经过前期的层层选拔,我校四年二班的XXX同学和起凤街小学的XXX同学代表XX市参加了XXX省小学组的比赛。他们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宪法,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如何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用身边的事例诠释了“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阐明了“法就在身边”、“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学法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两位选手还积极倡议: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人生道路上用“法”武装自己,文明守信,健康成长。最终XXX和XXX以端庄的仪表,大方活泼的演讲风格,得到评委们的一致认同,分别获得第三名和第四名。

  此次活动让同学们认识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深入到孩子们心中,让法治陪伴孩子们成长。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2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20xx年12月4日,淮北师范大学法学会部分会员及干事开展了名为“法律维系社会,正义铸就和谐”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淮北老政府门口设立咨询台向路人宣传劳动法,第二部分是在校内以展板的形式宣传宪法宣传日以及现今重要的法律实践。此次活动意在增强市民和学生的法制意识,让市民与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给我们学法的学生一次学以致用的机会,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发挥作为法律人才的作用。

  通过这次活动会员们纷纷表示自己成长了许多,以前总觉得自己学的法律知识离现实生活太远了,而这样的活动恰好让他们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又可以为淮北的市民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

  这样的活动以后应该多开展。以此来推进我国法制的进程,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展的同时,为了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进—步推动学校依法治教治校工作,今天上午我校“12.4”教职工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孙书记主持,学校领导和教师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结合本校实际,围绕“传播法律知识,共建和谐仁和”的活动主题,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发言,氛围浓厚。孙书记要求大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做违法事,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学会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日座谈会的开展,增强了全校教师的法制观念,一致认为,只有将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才能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从而有利地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我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活动内容。

  第一是校园内外悬挂标语,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第二是要求各年级各班召开以“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主题班会。大力宣传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

  第三是国旗下讲话“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要求全体学生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

  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5为构建和谐校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博兴县第五中学邀请城东派出所指导员周宁宁等领导为全校师生举办了一次以“推动普法教育、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报告会。

  此次报告会是学校建设“平安校园、法制校园、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会上,周警官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例,深入浅出、有的放矢地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报告会紧密结合中学生的思想认识实际,从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如何避免受到伤害两个方面,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认真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就在校学生如何防范抢夺、敲诈等进行了透彻的分析讲解。鲜活的事例,生动的评述,催人警醒,发人深思,博得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本次报告会的成功举行,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会后,各班级还组织学生交流感想,检查自己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讨论如何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的诱惑,做一个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611月1日,宕昌县公安局阿坞派出所民辅警到辖区阿坞九年制学校,利用学生晚自习时间,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阿坞派出所所长高新生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讲解,从法律及道德两方面向学生讲解相关案例,以案讲纪、以案释法,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地向学生讲解了安全及法律相关知识,有效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讲座结束后,阿坞派出所会同相关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及校园安全设施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向学生作了冬季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宣传。

  徽县公安局伏镇派出所借助陇南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积极依托伏家镇村社三级调解组织,积极畅通说事渠道、打造说事阵地,通过定期说、上门说、现场说、马上说、群里说等多种方式,彻底解

  决群众“家里事、邻里事”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多起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自“明事直说1234工作法”开展以来,伏镇派出所积极配合村社人员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起,邻里纠纷2起,地界纠纷3起,婚姻纠纷1起,建房引发纠纷4起,全部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涉及村民群众当事人无一人到派出所报警,也未发生民转治安,民转刑事案件。伏镇村治安状况持续良好。近日,文县公安局玉垒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为了捉马蜂随意破坏树木,造成了马蜂乱飞的情况,随时都有伤人的危险,请求出警查处”。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得知,捉蜂人是重庆籍来文务工人员,闲暇之余捉马蜂吃,在捉马蜂的过程中砍坏了村民的树枝。村民得知情况后与其发生争吵,要求对砍坏的树木进行赔偿,并驱散马蜂排除隐患。最后,在民警的及力劝说下,捉蜂人对伤害的树木进行了赔偿,双方相互致歉,达成和解。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720xx年1月13日的早上,广东迈进了冬日的节奏,寒风凛冽,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歇,但是严寒的天气并没有浇灭石东队员们的热情,全体队员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精神抖擞、神采飞扬的回到学校参加散学典礼。

  8:30分,散学典礼准时开始。

  首先,由古悦彬校长进行全面而深刻的讲话,古校长首先对全体师生一学期以来辛勤的工作和学习表示了认可及感谢,随后将本学期我校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做了汇报和阐述,全体师生认真而专心的聆听,队员们还拿出纸笔详细的做了记录。

  随后,古校长还对队员们进行了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要求队员们要做到安全大事,时刻牢记;小手拉大手,跟爸爸妈妈们开车出行或步行时也应谦虚避让行人或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古校长还叮嘱队员们要积极主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参加公益劳动;要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劳逸结合,开心过寒假,并叮嘱了下学期要回校领取新书的时间和正常上课的时间等等。

  随后,马上进入到了第二环节,激动人心的颁奖仪式,为了正面鼓励队员们永远积极、乐观、向上,本学期末的颁奖可谓是百花齐放,有大队部的优秀大队干部、优秀值日生、优秀广播员,有各个中队的优秀中队干部、学期末十佳校园之星,有学校的校级三好学生、圆融少年,有突出特色的`小球王及最佳运动奖,有英语素养大赛、本学期学习优秀、本学期学习进步和“班级大奖”其中又共含有卫生保洁、关心集体、安全文明、团结助人、积极诵读、垃圾分类、艺术才华、书写能手、热爱运动九大类!本次获奖人次达到300多人,相当于每位队员都或多或少的荣获了不同类型的奖励,如有的队员既荣获了三好学生,也荣获了最佳运动;有的队员既荣获了垃圾分类,也荣获了十佳校园之星;而且这些奖项都是首先经过中队的选拔和推荐、大队部的审核和挑选、学校最终的严格评审而制定出来的,被认可的!全面发展的奖状也是给予了队员们全面而精准的评价,用于鼓励队员们多元发展、全面发展、力求上进,愿他们在石东小学这块小小天地里获得大大的自信,做一颗颗闪闪发亮的小石头!

  最后,散学典礼在队员们激动而整齐的24字核心价值价拍手歌和对24个字的朗朗背诵声中落下帷幕。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8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篇五:法治进校园宣传稿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7篇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篇1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农村青少年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问题。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特别是我们农村小学生,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小错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小错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小错有深刻的认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

  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农村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教室里,我们给同学一点帮助;在道路两旁、在校园里,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家务。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

  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假如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

  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轻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我想假如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明天,社会的未来,希望你们能时刻记住并做到"学法用法,从我做起”,预防犯罪,奋发向上,茁壮成长,以

  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篇2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

  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

  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篇3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

  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

  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

  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篇4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

  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篇5老师们,同学们:

  我们踏着晨露,满怀希望,迎来了新的一学期。开学天,我代表学校再次给同学们讲一讲安全。

  一讲到安全,可能有的同学会感到厌烦。请记住,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又是脆弱的。安全事故重视了就会远离你,使你生命长在;麻痹大意就会靠近你,甚至危害生命。因此,安全问题再强调也不过分,就是要经常讲,反复讲。

  首先,“珍爱生命,安全”的意识必须牢记心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等等,安全意识最根本。

  “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生命是你自己的,也是家庭的、学校

  的、社会的。安全事故的隐患是麻痹和无所谓的心理。

  其次,作为学生来说,要听从、服从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事故往往发生在违规违纪中。

  20__年我校1名小学生私自到池塘游泳,1条幼小的生命就永远留在了水里。

  第三,要培养防护能力,学会自护自救,掌握基本的避险知识和逃生本领。比如说,在学校里遇到地震、火灾或其它发生了险情,同学们就不能惊慌,听从指挥,按照平时演练有序疏散。上学、放学途中或外出游玩,特别注意防范,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近段时间特别要注意的:一是穿越公路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二是注意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注意预防麻疹、水痘等病的发生。三是关注饮食安全,不买、不吃非法经营摊点售卖的食品、饮料,不吃零食。四是注意小事,如课间不追逐打闹,不攀爬树木和体育器械,不翻越门窗,出操集合要整齐有序不要狂奔飞跑,体育课安全。五是不玩耍刀具、打火机、弹力球、尖硬物、砖头石头等危险物品,不从事危险活动。要记住:一次碰撞,一次摔跤,任何一次小小的意外,都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伤害。

  专家研究结果表明,只要重视防范,80%以上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只有时刻具有安全防范意识,严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安全

  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伤害、厄运才会远离而去。

  同学们,在父母的眼里,你是家庭的精神支柱;在老师的眼里,你们是仲楼小学的骄傲,是父母、老师、国家的希望。

  只有生命存在,才能去创造未来;只有同学们健康成长,我们的校园才会充满阳光,充满生机。让我们切记:珍爱生命,安全!平安是福,让安全伴你我同行!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篇6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法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基础的行为准则,它详细地规定着人们活动的方方面面。所以法律就会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早在3800多年前就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汉穆拉比法典。从此依法治国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在社会发展中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趋完善,逐渐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法,依次有涉及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四大方面的法律法规。

  既然要制定如此全面的法律,那么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过:“法治比任何一个人的统治来得更好。”因为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他不会因人的身份、地位而偏袒任何一方。作家阿纳托尔·法郎士说:“法律同时禁止富人和穷人睡在桥下、在街上乞讨和偷一块面包。”由此可以看出法律是维护公平的使者。除此之外,法律也能起到警示,教育,预防犯罪的作用。人们可以把自己的行为与法律对照,以此衡量此番行为的后果是否符合法律。每在推行一项法律之时,也能起到改进社会风气,提升公民素养的效果。所以法律的完善也可视为社会进步的体现。

  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最近一系列醉酒驾车所酿成的惨案。在这些人中,有的根本就对法律不甚了解,而有一些则是明知故犯,对于法律没有丝毫敬畏之心,导致了事态的严重后果,无论哪一方,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我想这也就是开展法制宣传的目的所在。遵纪守法是人的一种必备素养,所以每个人都要把学习法律作为自己的必修课,把守法作为自己的行为习惯。守法并不是在有人监督时才须这样做,而是要在每时每刻都严格遵守,因为这是作为一位社会公民的基础所在。

  在浦外的校园中也有各项规章制度,如《中学生行为规范》、《浦外学生一日常规》、《课堂规范》等等。这些规章制度虽然不能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但它却起着与法律相似的作用,即在校园内保证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作为共青团员,除了遵守以上规章外,还应以《团章》为基础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学习

  并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不仅仅是在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更是在培养我们的法制意识,为今后踏上社会做好准备。

  每年的十二月都是我校的法制宣传月,本周也是上海市第______届宪法宣传周。前不久在高三同学的成人仪式上,校领导向每位同学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高三同学在成人的同时也开始肩负起一名社会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期不少班级也陆续在开展以法制为主题的班会。在各班宣传委员的带领下,同学们在黑板上写出了自己对法律的见解。法制宣传又一次在浦外校园中流动着,希望大家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加深对于法的理解和掌握,也明确在日常生活中要用何种的态度和行为来对待规范条例。

  最后我想说,仅仅一个月的学习是不够的,在平时我们也要时时提醒自己和他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一起来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校园法制宣传的讲话稿篇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

  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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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法治进校园宣传稿

  

  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8篇

  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1)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

  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

  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2)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__班的__,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

  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小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

  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3)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

  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该如何保障?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4)

  大家好!

  我是陈湾小学的黄雪萍,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

  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5)

  同学们: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

  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

  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

  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

  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

  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

  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

  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

  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6)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

  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常常简称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

  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2008年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2009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09年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

  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H1N1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H1N1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案例五:某职高高二学生金某某,男,17岁,不爱学习,却爱慕虚荣,喜在同学面前显摆,经常下馆子,穿名牌,玩手机等等,但由于金某某是个农村家庭子女,家庭贫寒,无法供他挥霍,他于是把目光瞄向了刚上职高的新生,以收保护费为名,屡次索要现金,并威胁不许告发。后经举报,金某某被带往派出所审查:经查明,金某某

  已年满十六周岁,没有法定的免除拘留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但考虑到金某某尚是学生,当以教育挽救为主,于是将其行政拘留十天。

  好了,同学们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多举例子了,以上我向同学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内容,因为时间紧,篇幅短,很多内容我可能没有介绍的十分透彻。同学们可以专门上网或找这方面的书籍来看看。开卷有益,希望同学们多多学习法律知识。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7)

  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了那些匡扶正义、刚直不阿的廉吏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护法者”的明镜高悬、执法如山。今天,我向大家讲的是新时代的执法者——

  一名普通法官的事迹。

  她是一位法官,但在很多孩子眼里,她更像一位老师,甚至是妈妈。凭着母亲般的胸怀,她感化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徘徊在犯罪边缘的问题少年,耐心教育了一大批青少年。她就是南浔区人民法院刑庭专职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审判员——贾建平同志。

  冰心说:“情在左,爱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

  在业务上,贾建平是个有心人。她有一个自己的小档案,存着她宣判过的所有未成年人的资料。对于里面的一些“重点人物”,她特别地关心,一有时间,她就挨个打电话,问问孩子们最近在干些什么、有什么困难。工作一有空闲,她就上门走访,看看这些孩子,再当面叮嘱几句。

  南浔区南浔镇的小斌就是让贾建平放心不下的一位。还未满18岁的小斌初中毕业就沉迷网吧,因为没钱上网,小斌就把手伸向了别人。小斌被判缓刑后,如何帮教就放在了贾建平的心头。为了帮助小斌树立劳动观念,她特地联系了一个花木场,让他义务劳动一个月。在此期间,贾建平还几次前去探望,并循循善诱,耐心引导。一个月后,小斌变了样,不仅改悼了爱上网的习惯,而且还承担了全部的家务。母亲姚玉彩每每谈及此事,总是热泪盈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信任”两个字是贾建平的法宝,她说信任是促使问题少年健康向上的最有效武器。一个叫小钱的孩子,与他人抢劫了小同学的钱。

  贾建平接手该案后,走访了小钱就读的学校,发现他学习成绩优秀,平时表现也很好。为了小钱的前途,贾建平根据法律判了他缓刑,并积极与所在学校老师进行沟通,注意不要揭其伤疤,多给予鼓励和信任。除此,贾建平还经常打电话给小钱,鼓励他积极向上,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经过一年的拼搏,小钱终于如愿考上了湖州市的一所重点中学。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就有可能减少一个危害社会的罪犯。”这就是贾建平工作的精神动力。金奖银奖,不如人民夸奖;金杯银杯,不如人民口碑。

  为了切实帮助经济确实有困难的未成年缓刑犯,避免其因经济原因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贾建平将上级给她的3000元奖励捐出来设立爱心帮教基金。贾建平的做法得到了南浔区法院的支持,院里拿出1万元,充实基金。法制宣传日演讲稿在南浔区法院刑庭的法官中,今年52岁的贾建平是距离退休时间最短的一位,但却是最“闲”不住的一位。开庭、调查、走访、做思想工作??同事们整天看到的,都是她忙碌的身影。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她半道出家勤学苦练了相关电脑软件。同时,为了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贾建平非常注意收集外地的一些典型做法和先进经

  验。仅仅几年,她就收集了有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资料4大本。

  在南浔区法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总共62条中,有不少是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符合他们心理特点教育的具体措施,而这些,大多源于贾建平在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和总结

  多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使贾建平认识到: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防息在前。为此,贾建平走出审判庭,主动将自己的工作向外延伸。5年来,她先后与12所学校共建了德育基地,兼任了4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几年来,贾建平已为30多所学校上了法制课,受教学生、老师、家长总数达4万多人。贾建平是不少学校的“编外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她除审判工作之外的另一项“主业”。

  贾建平凭着对工作的强烈责任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自己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业绩。我们的法官头顶着庄严的国徽,肩负神圣的天平。那赤色的国徽,是血铸的灵魂,是永恒燃烧的太阳,激励我们把光和热溶于社会,以无私的奉献灌溉蕴育出丰硕的成果。贾建平同志的事迹,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一面旗帜,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典型!

  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促进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营造全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法制文化氛围,为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太和而努力奋斗!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2022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篇8)

  同学们,你们知道在庄严而神圣的法庭上,法官为什么要穿法袍、敲法槌吗?其实,法袍、法槌是法制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现代法制文明建设的成果,代表了审判的开始、秩序的维持和程序的结束,体现了法庭的庄严、法官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彰显出法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能更好地维护法庭秩序,维护法官形象,提醒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否则,会因为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走进违法乱纪的深渊,其中也包括青少年群体。这并非危言耸听。有的同学为了寻找上网费和维持其他方面的“高消费”,入室盗窃,像“小老鼠”般满城“打洞”偷窃财物;有的同学出于“好玩”,偷盗电缆光缆,导致多户居民电话串线……这些违法行为都是法制观念淡薄而导致的。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学们,让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向更多的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让我们自己也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争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篇七:法治进校园宣传稿

  

  法治进校园宣讲稿(合集五篇)

  第一篇: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20xx年x月xx日,春暖花还没有开的日子,但与大家能够共同坐在这里讨论校园法律常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心花怒放,谢谢大家。本次法治宣讲是xx县人民检察院同xx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今天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了解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珍惜幸福,大家可能会想:什么是法律我知道一点?什么是幸福我也能体会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爸爸妈妈从小也对我们讲过,可是法律常识和珍惜幸福、自我保护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体验一下:法律常识、自我保护、珍惜幸福三者的关系。

  有一个网络段子曾经讲到:“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去打小怪兽”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我吃鱼,你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大家平时通过生活常识也能够避免一些伤害,比如上学和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过马路注意安全、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但是有的男同学一起回家路上拿打火机偷偷点女生头发,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危险吗?(大家认为这是犯罪吗?)有的同学下午来上学看见别人家楼下的一盆仙人掌听好看的,就偷偷端到学校送给女同学了,大家觉得这是什么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冬天下雪后,大家打雪仗,几个同学把一个女生抬起来扔到雪堆里面了,还往身上撒雪,结果一块冰被撒到这女生的嘴里,卡在喉咙里窒息脑袋缺氧,最终下肢瘫痪,玩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呢?接下来让我们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倾听接下来的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来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规则,就和游戏规则一样,所有的人都是遵守规则来学习、工作、生活,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好意思,你的这一游戏就玩不下去了,只能挂机等待,更严重的是账号被封,永远无法登陆;回归到我们正常生活中,不

  遵守法律这种规则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进入看守所、监狱去吃着咸菜挂机等待,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永远无法登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吗?对,是死刑,是生命的结束。所以学习法律常识,让我们大家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可为,误为不可为,这就可以起到自我保护;劝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做遵纪守法的事,当他们遇到被人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的武器保护他们不被侵害,在法律的保护下家人、朋友、同学和你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一、关于“法律”的理解

  政府、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都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惩罚坏人。各位同学在每周的学习过程中都是按照课表上课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作业。法律就向课表一样,课表里有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到语文课我们大家就按照语文老师的安排阅读课文,数学课大家按照数学老师的引导教学学习解题方法;法律里有民法、刑法、商法、婚姻法、公司法、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民法,就是两个人商量着干的正常事或者好事归民法管,刑法,就是坑蒙拐骗偷,有可能判刑进监狱的都归刑法管;只要在马路上走路或者行驶就归交通安全管理法管理。

  二、什么年龄才是长大?“我的孩子好懂事,宝贝终于长大了”这是爸爸妈妈特别幸福的时刻发出的感叹,这是你感受到幸福时,家里亲人对你的认可。实际上法律上人可以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现在各位同学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中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都可以称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法律规定限制你的一些行为,实在想干,干了也白干。比如你的爸爸妈妈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结果有一天你和你的同学签了一个合同把这自行车卖了,这合同不算,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你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越了你这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除非双方父母签订买卖这辆自行车的合同才是可以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18岁成年了,你就成为了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通俗讲,刑法中规定成年是16周岁,16周岁以上只要有任何犯罪行为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刑法一共是四百五十二条,规定了517个罪名,当然刑法第十七条特别指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附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解释政府收容教养)”,所以各位可以猜想一下,多个同学合伙殴打一个同学使其重伤是什么行为?几个同学合伙抢一个同学钱或生活用品又是什么行为?三、案例展现

  (1)校园暴力

  2017年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

  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给同学们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在平凉市某县某中学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晚自习下后在宿舍,签订生死状,摆擂台,打“武林风”,最后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而这8名学生最小的13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武术切磋,各安天命)(2)盗窃、投毒

  15岁的郑某偶然结识了19岁的无业青年周某,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小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是周某说小孩子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样的想法,胆子越来越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最后郑某因盗窃被拘留,并因涉嫌抢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毒品犯罪

  什么是毒品?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姓王的女医生,她每天看见大量的戒毒人员因吸毒而痛不欲生。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她决定要以身拭毒,要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毒品,她要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毒品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实验”。王医生开始了她精心计划的第一步,开始吸了第一口毒,并在专用记录本上描述:“极难受,呕吐。”第二次,她接着记录:“开始有些舒适感。”第三次,她写

  道:“较适应。”如果这时她毅然止步,她仍然是一名令人尊敬的医生,但她没有。第四次,她又写道:“完全适应”。这时,她已认定自己是真正的海洛因征服者,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吸毒人员,她要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毒品。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海洛因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失去了丈夫,然后把存款吸光,把家俱变卖,然后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变得丑陋:身体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似乎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毒品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前面讲的王医生染上毒品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毒品后也力竭而死,可见毒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四、自我保护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什么是正当防卫?比如一个陌生人抓着你的手强行拉着你上车,你该怎么办?(人类天生带有武器,除了四肢,全身最硬的地方——牙齿),那什么又是防卫过当呢?(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

  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五、法律宣传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比如有的人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盗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的同学要敢于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

  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什么地方最容易出现毒品、打架、斗殴和其他犯罪?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KTV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1年我县某中学十名学生伙同两名社会青年一天内连续抢劫5次,而他们抢劫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六、寄语

  有的同学也许也会想:我可以利用的我智慧,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总结警察抓小偷此类影片的经验,可以钻法律漏洞,即使做点坏事也拿我没办法,同学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你们还是“tooyoung,toosimple”,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一万三千多部,超过了三百万条法律条文,规定极为细致,有的法律规定你绝对想不到,也猜不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尊敬师长,刻苦学习”都规定了,可以理解为不尊敬师长是违法的、不刻苦学习是违法的、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是违法的、不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更是违法的!!法律,是一种规则。生活如果是一场游戏,谁破坏了规则,谁就要gameover,谁就要进看守所或监狱失去自由,吃着咸菜挂机等待复活。

  面对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坚决抵制;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及时的报警,不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如果十岁为一级,共六级,分别是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王者,同学们想一想自己是什么级别,大家也一定能猜到青铜玩家遇到黄金、铂金玩家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当大家面对犯罪是,记得想代表正义的钻石玩家求救或者求助,而这些钻石玩家呢分别就是:安全的守卫者(人民警察)、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检察官)、祖国的园丁(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医生),也正是他们的共同努力才打造出今天的这一片祥和、美好。

  第二篇: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20xx年x月xx日,春暖花还没有开的日子,但与大家能够共同坐在这里讨论校园法律常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心花怒放,谢谢大家。本次法治宣讲是xx县人民检察院同xx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今天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了解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珍惜幸福,大家可能会想:什么是法律我知道一点?什么是幸福我也能体会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爸爸妈妈从小也对我们讲过,可是法律常识和珍惜幸福、自我保护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体验一下:法律常识、自我保护、珍惜幸福三者的关系。

  有一个网络段子曾经讲到:“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去打小怪兽”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我吃鱼,你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大家平时通过生活常识也能够避免一些伤害,比如上学和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过马路注意安全、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但是有的男同学一起回家路上拿打火机偷偷点女生头发,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危险吗?(大家认为这是犯罪吗?)有的同学下午来上学看见别人家楼下的一盆仙人掌听好看的,就偷偷端到学校送给女同学了,大家觉得这是什么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冬天下雪后,大家打雪仗,几个同学把一个女生抬起来扔到雪堆里面了,还往身上撒雪,结果一块冰被撒到这女生的嘴里,卡在喉咙里窒息脑袋缺氧,最终下肢瘫痪,玩

  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呢?接下来让我们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倾听接下来的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来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规则,就和游戏规则一样,所有的人都是遵守规则来学习、工作、生活,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好意思,你的这一游戏就玩不下去了,只能挂机等待,更严重的是账号被封,永远无法登陆;回归到我们正常生活中,不遵守法律这种规则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进入看守所、监狱去吃着咸菜挂机等待,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永远无法登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吗?对,是死刑,是生命的结束。所以学习法律常识,让我们大家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可为,误为不可为,这就可以起到自我保护;劝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做遵纪守法的事,当他们遇到被人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的武器保护他们不被侵害,在法律的保护下家人、朋友、同学和你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一、关于“法律”的理解

  政府、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都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惩罚坏人。各位同学在每周的学习过程中都是按照课表上课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作业。法律就向课表一样,课表里有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到语文课我们大家就按照语文老师的安排阅读课文,数学课大家按照数学老师的引导教学学习解题方法;法律里有民法、刑法、商法、婚姻法、公司法、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民法,就是两个人商量着干的正常事或者好事归民法管,刑法,就是坑蒙拐骗偷,有可能判刑进监狱的都归刑法管;只要在马路上走路或者行驶就归交通安全管理法管理。

  二、什么年龄才是长大?“我的孩子好懂事,宝贝终于长大了”这是爸爸妈妈特别幸福的时刻发出的感叹,这是你感受到幸福时,家里亲人对你的认可。实际上法律上人可以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现在各位同学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中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都

  可以称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法律规定限制你的一些行为,实在想干,干了也白干。比如你的爸爸妈妈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结果有一天你和你的同学签了一个合同把这自行车卖了,这合同不算,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你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越了你这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除非双方父母签订买卖这辆自行车的合同才是可以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18岁成年了,你就成为了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通俗讲,刑法中规定成年是16周岁,16周岁以上只要有任何犯罪行为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刑法一共是四百五十二条,规定了517个罪名,当然刑法第十七条特别指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附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解释政府收容教养)”,所以各位可以猜想一下,多个同学合伙殴打一个同学使其重伤是什么行为?几个同学合伙抢一个同学钱或生活用品又是什么行为?三、案例展现

  (1)校园暴力

  2017年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给同学们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在平凉市某县某中学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晚自习下后在宿舍,签订生死状,摆擂台,打“武林风”,最后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而这8名学生最小的13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武术切磋,各安天命)(2)盗窃、投毒

  15岁的郑某偶然结识了19岁的无业青年周某,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小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是周某说小孩子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样的想法,胆子越来越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最后郑某因盗窃被拘留,并因涉嫌抢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毒品犯罪

  什么是毒品?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姓王的女医生,她每天看见大量的戒毒人员因吸毒而痛不欲生。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

  “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她决定要以身拭毒,要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毒品,她要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毒品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实验”。王医生开始了她精心计划的第一步,开始吸了第一口毒,并在专用记录本上描述:“极难受,呕吐。”第二次,她接着记录:“开始有些舒适感。”第三次,她写道:“较适应。”如果这时她毅然止步,她仍然是一名令人尊敬的医生,但她没有。第四次,她又写道:“完全适应”。这时,她已认定自己是真正的海洛因征服者,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吸毒人员,她要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毒品。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海洛因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失去了丈夫,然后把存款吸光,把家俱变卖,然后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变得丑陋:身体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似乎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毒品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前面讲的王医生染上毒品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毒品后也力竭而死,可见毒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四、自我保护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什么是正当防卫?比如一个陌生人抓着你的手强行拉着你上车,你该怎么办?(人类天生带有武器,除了四肢,全身最硬的地方——牙

  齿),那什么又是防卫过当呢?(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五、法律宣传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比如有的人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盗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的同学要敢于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

  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什么地方最容易出现毒品、打架、斗殴和其他犯罪?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KTV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1年我县某中学十名学生伙同两名社会青年一天内连续抢劫5次,而他们抢劫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六、寄语

  有的同学也许也会想:我可以利用的我智慧,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总结警察抓小偷此类影片的经验,可以钻法律漏洞,即使做点坏事也拿我没办法,同学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你们还是“tooyoung,toosimple”,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一万三千多部,超过了三百万条法律条文,规定极为细致,有的法律规定你绝对想不到,也猜不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尊敬师长,刻苦学习”都规定了,可以理解为不尊敬师长是违法的、不刻苦学习是违法的、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是违法的、不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更是违法的!!法律,是一种规则。生活如果是一场游戏,谁破坏了规则,谁就要gameover,谁就要进看守所或监狱失去自由,吃着咸菜挂机等待复活。

  面对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坚决抵制;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及时的报警,不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如果十岁为一级,共六级,分别是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王者,同学们想一想自己是什么级别,大家也一定能猜到青铜玩家遇到黄金、铂金玩家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当大家面对犯罪是,记得想代表正义的钻石玩家求救或者求助,而这些钻石玩家呢分别就是:安全的守卫者(人民警察)、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检察官)、祖国的园丁(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医生),也正是他们的共同努力才打造出今天的这一片祥和、美好。

  第三篇:法治进校园

  讲稿

  “法治进校园”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来自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我是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的一名干警,接下来由我和大家一起学习“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这节课程。大家看下了ppt上面的这个图标,有没有哪个同学知道这是个什么机构?或者说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检察院这个名字?知不知道检察院主要与什么打交道呢?

  同学们,不要搞错了,检察院可不是检查身体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们打交道的主要一个是法律,一个是违法犯罪的人。现在,大家只要知道检察院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让违法犯罪的人得到法律的严惩,让好人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而检察院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未检办,我们做的工作主要是教育挽救和感化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

  权益,同时还负责这次的法治进校园工作。而今天检察姐姐过来也是和同学们一起学习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在这节特殊的课程中有所收获。

  在正式开始课程之前,我们准备了一些和法律知识相关的题目,先考考大家。知道答案的同学可以举手,谁先举手我就请谁回答并有奖品送出。【问答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第二道题,我们这次不请举手的同学回答,而是请和今天日期一样的座位号的同学回答。

  一、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有自己的微信,玩起自己的微信群聊和微信朋友圈。

  下面大家看看这个案例:李某和小颖是同班同学,李某平时觉得小颖和她不合,很不喜欢小颖。同学们刚开始组建微信群,李某就一直不愿意小颖进群,不让她参加班里的聊天群,后来小颖还是进入了班上的微信群,李某又多次在微信群上对小颖进行辱骂,最后甚至发一些有损小颖形象的照片。后来,李某觉得做的这些小事没能满足自己,越发过分完全不够后果地将有损小颖的4张照片P上一些辱骂的文字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即使小颖多次要求其删除,但李某一直不听。后小颖忍无可忍便告诉其目前并报了警。

  上述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网络校园暴力行为,骂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为。在微信聊天群或者在自己公开的朋友圈内辱骂他人都可能触犯法律,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平时听到的“打群架”,也是典型的校园暴力行为,对于“打群架”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很可能会涉及法律上什么罪名呢?

  法律规定一个罪名叫做聚众斗殴,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往往造成伤亡

  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聚众斗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类型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劫。

  二、法律知识【解释的过程中附上案例】

  下面,我要和大家分享几个法律小知识:

  (一)谁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这里的同学都是不够18岁的,而且有些是不满14周岁的人,那是不是有些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因为你们很快就会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并且在我们身旁,我们办过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只增不减。

  (二)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请各位同学自我检查自己是否有上述所说的不良行为,甚至是严重不良行为。如有,则要尽快改正。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一般规律是: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

  (四)什么是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简单的说,犯罪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偷东西、打架、抢劫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

  (五)什么是共同犯罪?

  我们国家法律还有一个概念叫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

  上共同故意犯罪。

  条件:①二人以上;②共同故意;③均构成犯罪。未成年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拉帮结派,和“哥们”讲义气。如果你知道别人要去打人或者实施其他犯罪(偷/抢/贩毒……),你参与其中,加油助威,提供犯罪工具,那么对别人造成的危害后果,你也是要负责任的。也就是法律不单单惩罚那些真正拳打脚踢的人,也惩罚在一旁助威帮助的人。

  (六)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规定的惩罚,重则判刑关进监狱,或关进入拘留所受到行政拘留,轻则也要对你自己做过的事进行赔偿、恢复原状。

  第四篇:中队辅导员十九大精神进校园宣讲稿

  十九大精神进校园宣讲稿

  作为一名中队辅导员,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将报告精神融入思想,化为实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立足本职岗位,脚踏实地,作出业绩,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全部力气。在这几天的学习中,我联系工作实践做了深刻的思考:

  时代在发展,知识在更新,孩子们周围的一切也在变化着,而我这几

  年对学习似乎有所松懈,这样我怎么才能深刻的领悟和落实十九大精神呢?又怎样教育与时俱进的学生,怎样办人民满意教育呢?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功能首先体现在教书,因而要求教师学识相对较为渊博,以及具备从事文化科学教育事业所必须的求实创新的良好品格。当今时代是知识信息时代,人力资源的开发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教师再也不能仅限于知识的传授和解惑,而要唤醒未知晓或沉睡中的能力,使得每一个人都能分享到人们完全能够发挥自己才能的快乐。从现在开始,你们要建立起毕生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做一个不断学习的教师。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不断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

  不懈地抓好教师思想作风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抓实抓出成效。在当今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你们必须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培养自己对信息的收集、梳理、吸收能力,不断地完善、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为更有效地引导、启发学生的创新活动提供不竭的源泉。在新知识、新问题层出不穷的当今时代,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加强学习,学会学习,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不断在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创新教育的需要。

  二、改变教学观念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教育观念是教师对教育的职能及如何进行教育的认识问题。树立创新性的教育观念,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发展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树立科学的学生发展观。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要鼓励创新性学习,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重视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树立符合创新教育要求的教学观。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级课题实验研究,敢于研究,争取出研究成果,每学期组织各类教研课。我们要把实践科学发展观当作义不容辞的职责,主动自觉地想,认真深入地想,经常不断地想;想想自己为党做了什么,为人民群众做了什么?想想自己在工作中奉献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成绩?只有这样经常地反思,才能使自己始终保持一个教师的活力。要用辩证的方法:分析评估自己,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既纵向比,也横向看。尤其应注意以联系、发展的观点,来审视自己,以宽阔的视野来谋划工作,并付诸于行动。

  三、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争当教学能手。在教学中,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创设生动活泼、使学生易于接受的教学情境,鼓励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相互讨论问题,允许学生敢于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民主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创设良好的班级气氛和师生关系,注意发掘每个学生的学习潜能和创新潜能。本学期学校教务处在教师的常态课方面作了许多指导,我想,教师最重要的还是上好每一天的每一节课,在常态课中,要精心准备,带头上好每一节常态课,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每堂课后要认真思考和总结,争取形成自

  己独到的观点。

  第五篇:宣讲稿

  围绕“转作风、强业务、创平安、树师德、提质量”这个活动主题,借助各种载体,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安排,受镇教育总支委托,在本次“讲、帮、促”活动中,以”围绕转作风、重业务、树师德、提质量这个活动主题,借助各种载体,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给大家宣讲,请大家提出批评和建议。

  一、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其它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学校要尽可能挖掘各种活动的文化内涵,发挥最大效益,竞技体育活动要挖掘更强、更快的拼搏精神,集体竞赛活动要挖掘集体主义精神等等,都要让学生动手拼,动脑想,动笔写,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动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和教学业务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大兴学习之风是推进教改、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各校要在鼓励支持教师业余自学的基础上,加大每周两次学习(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力度,校长、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是各校集中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使每次学习卓有成效,必须早作安排,要有专题学习内容,有主讲人及教案,参加教师要认真做好笔记,写出专题学习心得。政治学习以法律法规、新人新事新风尚和党的群众路线相关论述等为主要学习内容;业务学习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新课程标准、新教材、优秀教学案例为重要学习内容,提倡学习的同时,积极鼓励教师练笔,写教改论文,捕捉教育新闻,总结提炼教育实践经验及教训,以指导新的实践。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该撰写论文一篇以

  上。

  三、抓好教学常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

  1、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不准上课,教导处要注意检查教师课前准备情况,更要检查教师课后自我反思,通过对自己教学中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找出本节课存在的问题,寻求今后改革的措施和方法。注重组织集体备课,集众人智慧,取长补短提高教师的总体水平。学校领导除随堂听课进行检查外,每月要定

  期检查一次。

  2、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要按时上课,上有准备的课,要使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形成民主、平等、愉快的课堂氛围,努力创设课堂情景,改革课堂教学行为——变教师讲授为引导学生自我省悟;变教师提问为学生主动发问;变教师演示为指导学生独立操作;变强制性管理为科学民主管理,使学生敢于发表意见,善于发表意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教师相互听课制度,做好听课记录、搞好课后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教师驾驭课堂的技巧和能力。校领导听课每月应不少于七节,教师相互听课每月应不少于五节,并有听课记录。

  3、批改作业能准确反映课堂教学成果,是调整改进教学方法的信息中心。只有认真批改作业,注重全批全改与抽改相结合,积极提倡当面批改,达到纠错改错的目的,要给学生精简批语,培养学生继续努力的信心和勇气,各校要将这一课题作为教研教改的研究课题。只有认真批改作业、进行强化训练,才能更好地巩固学习成果。各校

  要尽可力为教师提供强化训练资料,才能更好地巩固学习成果。特别是升学年级要认真研究考点,将考点知识所涉及的试题进行收集整理,给学生进行强化训练,注重培养学生以不变应万变的能力。各校学生强化训练资料要在“量”和“质”上有明显的规定和要求,校领导对学生作业训练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辅导学生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要因材施教,要同广大学生交朋友,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帮助优秀学生看到自己的不足,不断改进,努力提高;帮助后进生看到自己的优点,树立学习的信心和勇气,成为后起之秀。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优秀学生和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升学有望的优秀学生领导要亲自出马,其结果作为考核校领导和教师的重要依据。

  5、检测学生的成绩。各校期中、期末均要统一安排考试,务必建立健全单元或月考制度,强化学生的紧迫感,注重考试的激励功能,学校领导应该每月检查一次,确保落实。

  四、积极开展教学交流,专题研究和课改实验,提高教师的课堂

  教学能力。各校要建立健全教研组(中学至少三个教研组,小学至少两个教研组),每个教研组每学期组织公开课应该不少于两次;举行教学专题研讨会,积极推荐教师参加市级优质课评比活动,邀请上级教师大到我镇上示范课。组织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的培训,搞好二级培训,发挥较大的效益。公开课要注重实效,要按照教材及进度选好课题,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努力上好课,说好课,听课人员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有自己的设想和主张,注重课后反思,不断总结经验。

  五、组织学生参加作文、数理化等学科竞赛活动,用成功激励培养拔尖人才,同时也为乐于指导,善于指导的教师提供成功的平台,各校每学期举行竞赛前必须做好专题讲座,组织好各种兴趣小组活动等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使竞赛活动发挥尽可能大的效益,同时利用示范力量,在学生中树立标兵和榜样,形成刻苦学习的良好学风。

  六、强化校际交流,资源优势学校,相对中心地区学校要对资源贫乏学校,边远地区学校发挥辐射作用,举行送课下村活动。

  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转变,为明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就是要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找准提高教学质量的载体,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只有提高教学质量,群众才会满意,这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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