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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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8篇

2022-08-26 19:35:2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8篇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我局信访维稳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访局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紧紧围绕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这一目标,按照年初签订的信访工作目标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思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三治理一化解”活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今年,各项发展改革任务更加繁重,国家及省上在我市建设项目不断增多,项目建设用地逐年增加,面临XZ新区建设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三区”扩区增容的大好形势,国土资源部门保发展、保重大项目的任务更加艰巨,为此,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被列为重中之重,这给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和安排部署,从维护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我局将信访维稳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年初局系统工作会议上就对信访工作在全局系统进行了重点安排,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靠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工作保障;局党组按照领导分工的调整,及时充实成立XZ市国土资源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祖全同志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工明确,配备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和办公室,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了重点支持。各县区局、各分局也设立了专门的信访维稳工作机构,制度完善,配备了专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确保各项信访工作方案措施到位。

  (二)制定规章制度,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我局十分重视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领导接待制度、首办责任制、复查制度、台帐制度、初信初访接待等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依靠制度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领导接待日和阅批制度,局领导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批阅来访信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和突出问题,亲自包案督办。今年我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央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信访和维稳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三)加大稳控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节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市县乡换届,市上两会提前到11月份在XZ召开,“XZ国际马拉松赛”、“第十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十七届兰洽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等重大的国际国内赛事和节会在XZ举行,“节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意义重大,稳控措施工作量大。

  一是在今年全国两会及省、市两会前后及期间,以及“节会月”期间,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对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和信访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排查调处到位,问题处理及时,同时转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及全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加强“节会月”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没有因为矛盾纠纷激化而发生群体性集体上访事件,全年未发生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没有发生围堵省市党政机关大门的集体访,没有被省市信访联席办通报。如皋兰县西岔镇山字墩村民赖成章、张立柱反映村上地被非法挖沙的信访积案,我局由分管领导亲自出面赴现场调查、了解,并积极督促县国土局、镇政府依法解决,回填耕地,打消了上访人进京上访的念头。二是为了确保我市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赴省进京上访零目标,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开展了“三治理一化解”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突出问题解决在一线,坚决防止和杜绝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集体上访、赴市集体上访等三访,对省国土资源厅、市信访局交转办件、重点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行局领导亲自包案督办制度,尤其将信访矛盾比较集中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接到的每一件信访问

  问题根据所涉及的业务进行分工包案,即:由分管领导接待上访群众(或批阅群众来信),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调查办理,做到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了“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整个过程领导亲自过问,督促落实。通过这种“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制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没有发生赴京非正常上访,信访工作未受到省、市通报批评。如永登县中川镇华家井村常进才反映非法挖沙的事、七里河区阿干镇大水子村民朱义反映宏发采坩厂毁坏耕地事宜,局长丁祖全都亲自接待,亲自安排过问。三是为了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充实细化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意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信访接待制度,使重点来访群众受到领导接待,诉求问题得到依法解决。我单位每月安排一天为领导接待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由单位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受理和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领导同志随时接待信访群众。凡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进行耐心的宣讲政策、说服教育。特别是今年9月7日,我局组织各县区国土资源局来到XZ晚报社,做客《晚报面对面》节目组,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当日,共接到热线电话24个,接访3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对市民反映的地质灾害、征地、违法占地、拆迁、土地利用、办理土地证等方面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后,都拿出得力措施予以落实。四是根据全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每月及时向省厅信访室和市信访局填报各类信访业务统计报表和工作汇报材料、省厅重信治理统计表、信访维稳工作信息等,报表规范,没有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按照市上要求,及时到五一山市信访会商中心会商信访事项。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办访效率

  一是深入基层群众,变上访为下访;为了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制定了《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意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政策法律、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下访工作组,由领导干部带队,定期组织干部下访,针对重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带案下访,深入现场,听取诉求,了解实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同时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走访群众,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把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研究政策结合起来,使基层矛盾及时就地化解,使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激化,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到基层。二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问题,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有效减少了重复访,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98批(次),213人(次)。三是认真解决重信重访,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我们高度重视重信重访案件,对重信重访案件有专门的登记、事件分析和发展动态,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复查制度,针对过去一系列历史遗留和重复信访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原因,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及时答复,有效遏制了群众越级上访现象和重信重访案件的发生;对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XZ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结合“三治理一化解”活动的开展,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通过领导接待、包案、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加大问题解决力度,工作效果明显。四是认真办理信访交办事项;对省厅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根据规定程序认真办理,信访事项调查处理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结案材料报送及时,按期办结率达到了100%。为尽快解决甘肃盛业房产公司、五泉房管所进行联合开发楼盘群众多次上访的事,按照市上要求,我局相关处室及时暂停了在建筑市场严重缺乏诚信的甘肃盛业房产公司的有关手须。五是改进机关作风;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和以“我是国土人”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创建活动,要求对待来访群众要做到“四个一”,即:“一付笑脸、一张凳子、一杯茶水、一声问候”,要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详细登记,尽快上报,决不容许推诿扯皮、激化矛盾行为的发生,大大降低了重访案件的发生。

  截止20XX年12月12日,共办理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信访局转办、交办及来访件30件,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交办4件,转办9件;市信访局转办9件;市政府督察室转办1件;来信来访7件;30件中目前共办完29件,1件来信来访正在调查了解和办理中。对省、市交办的信访件全部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为100%,办结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答复办理完毕件中,该书面答复的给了书面答复,能现场答复或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办理的均及时给予了合理合情、合法合规的答复,答复率为100%。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98批(次),213人(次)。

  (五)化解信访积案,调解矛盾纠纷

  一是按照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要求,制定了《XZ市国土资源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紧紧抓住国土资源工作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出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或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建立起国土资源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减少信访问题,防止矛盾积累和激化,积极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认真解决重信重访,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化解;我们高度重视重信重访和积案化解,针对过去一系列历史遗留和重复信访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原因,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及时答复,有效遏制了群众越级上访现象和重信重访案件的发生;根据XZ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市政府处理信访事项三级终结案件的通知》(兰信联办发[20XX]12号)文件要求和精神,积极将已依法终结的红古区王德忠、苏明孝等两人的信访事项答复及复查案卷材料规范后及时上报市信访局。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我们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采取处室联动、条块结合的办法,认真、及时、深入开展排查活动,切实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出来,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积极做好劝解工作。对有理有序上访的群众,我们满腔热情接待,积极协调处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对于一些不讲道理,故意刁难的上访群众,我们依据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劝解工作,讲清相关政策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及时缓解群众情绪,化解矛盾,使一大批矛盾纠纷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严禁违法征地和拖欠、截留、挪用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符合规定标准并及时兑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制定了XZ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受理、查处等九项制度,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使全市土地违法违规使用情况不断减少,相对减少了一些因为土地纠纷引起的矛盾和信访。

  二、今后工作打算及思路

  一年来,我局信访虽然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老上访户、难缠户的问题虽然已经解决,但达不到本人要求,一味强调个人利益和满意程度,从而多头、重复甚至越级上访。二是有的建设项目费用兑付环节较多,征地区片价格不同,用地审批周期长,群众对征地费用分配、使用、管理意见较大,导致群众上访。三是由于各县区路途离XZ较近,交通方便,所以有个别群众直接到省厅上访的现象。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我们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今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认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把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政策向基层宣传、向群众宣传、向企业宣传。

  (二)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以及《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的意识,自觉遵守信访秩序,维护和谐稳定的局面。

  (三)强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办事。

  (四)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对不同阶段的不同信访问题,认真解决,妥善处理,继续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从源头上防止群访、越级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重视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文广新系统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现将我局20__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信访工作有序进行

  信访工作是我们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和群众沟通的一个途径。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局党组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对于重要的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和接待,分管领导具体联系落实,相关科室负责承办。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我局还制定了20字的《工作接待守则》,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回复等办理工作程序和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来访的群众高兴的来,满意的走。今年7月,我局还结合工作重新制定了单位工作制度,对信访工作进一步细化。

  二、注重实效,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我们工作的好坏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我局信访工作,面对的主要是有关文化部门人员和反映文化工作方面的信访,有的是文化部门的一些下岗人员,有的是一些不能按时拿到生活费的离退休人员,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既要了解弄清上访事件的基本情况,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又要对上访群众“说清楚”,让他们明确相关的道理和政策依据。对于上访群众“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都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告知上访者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

  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和接收信访事件6起,其中,接待来访5起,接收上级转办信件1起,收到网上“部门信箱”(6件)、“百姓畅言”(39件)栏目和转办函1件,共受理信件46件,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答复和反馈,回复率达100%。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上网、要求解决工资问题等。今年7月,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局属三个事业单位顺利转企改制,局主要负责人多次赴三个改制单位,召开多个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与职工面对面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取得了成效。针对群众反映的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由党组成员带队不定期对网吧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整治力度,仅暑假期间,全市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5100余人次,检查网吧、歌舞等经营场所3700余家次,取缔无证照黑游戏室26家、黑网吧8家,查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图书出版物共计1034盘(册);受理举报案件28起,立案查处22起,处罚金额达7万余元。

  三、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

  为了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信访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上访的自觉性,使他们看到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我们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开展文化调研活动,同时利用平时会议、送戏下乡等文化活动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文化方面的政策法规,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如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群众的信访行为;同时宣传了我局职能和增加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切实把信访工作当成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访。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3

  本人现任教育局副局长,具体分管综治、维稳工作。一年来,本人按照县综治委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积极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努力完成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狠抓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要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必须建立一支坚强有力的综治、维稳、基层工作队伍。为了更好地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完成综治、维稳工作的目标任务,全县在各中心校、中学、县属学校配备了一名安全稳定督查员,具体负责所在校辖区内的综治安全稳定工作。他们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校及辖区内学校的综治、维稳、安全台帐资料建设工作;

  2、做好本校及辖区内学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3、做好本校及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汇报工作;

  4、做好本校及辖区内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做好本校及辖区内学校综治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本校及辖区内学校的普法工作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7、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校及辖区内学校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8、做好综治及安全的月报工作;

  9、按人防、物防、技防要求,做好本校及辖区内学校财产、师生人身安全的防护工作;

  10、做好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狠抓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措施

  制度是管理的基础,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本人自分管综治、维稳工作以来,充分认识到制度对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完成综治、维稳工作任务、实现综治目标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因此,十分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制度的制订与完善工作。目前,行之有效并已得到落实的制度有:岗位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及各项安全稳定制度的制订及完善等。如:对原--练习者和早期民办代课教师,下发了关于做好维稳工作的通知,落实了责任人,经常跟踪(尤为重要时段)和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确保了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三、狠抓文明校园创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寻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寻乌县中小学创建“和谐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继续开展了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年完成了县级“和谐校园”命名工作和市级“和谐校园”推荐工作。

  四、狠抓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学校稳定

  今年,我们继续进行了以安全隐患台帐为抓手的安全工作管理,完善了安全隐患台帐资料。如领导小组的调整、会议记录、安全制度、检查登记、应急预案、隐患报告单、整改记录等;继续坚持校级每周一次,乡级每月一次、局级每季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了饮食、饮水安全隐患、校舍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传染病安全隐患、防楼梯踏踩、防溺水等;落实了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学校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学校一时难以解决则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目前,我县安全工作从资料完善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实现了制度化、经常化。

  五、狠抓周边环境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是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五月,我们与公安、电信、工商、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县城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网吧、录像厅、图书及音像制品商店进行了执法检查,收缴盗版图书238本,盗版音像光盘380盒,处罚容留未成年人及超时经营的电子游戏室、网吧各11家,取缔黑网吧2家。五月,我们与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县城及部分乡镇学校周边的商店、小卖部、饮食摊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经营的商店、小卖部、游商地摊等26个,收缴并销毁“三无”食品300多袋。今年县政府、县政法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进行了三次以上的专项整治活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消除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提高了校长、老师的安全意识。高考、中考期间,我们与公安、环保等部门一道,在学校周边昼夜巡查,要求噪音严重的建筑装修工地一律停工,歌舞厅、卡拉ok厅等一律限时经营;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对县城至芋子窝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约40分钟,有效防止了噪声扰校扰生影响考生考试的现象。通过整治,改善了校园及周边环境。一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损害学校财物,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

  总之,本人一年来按综治、维稳的工作要求,狠抓了综治、维稳工作,切实地履行了综治、维稳的职责。在全县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及周边环境不断改善,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4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信访工作是一个单位维护稳定的基础,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信访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局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班子成员都安排了信访接待日,在接待日制度的同时还坚持信访工作随到随接待的特别制度,要求局所有工作人员遇到信访事件随时汇报。

  (三)、信访透明制度。做到了规章制度上墙,接待人员上墙,为信访接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设立“外来企业信访投诉(咨询)接待室”,开通“外来企业投诉(咨询)热线电话”,切实架起与外来客商沟通的桥梁。

  二、强化措施,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一)、做好接待、受理工作。首先在思想上纠正“好人不信访,信访无好人;好事不信访,信访无好事”的错误认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开门接访”;二是在行为上确定“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三是对待来访者做到“三个一”,一句问候、一张凳子、一杯茶,使来访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二)、围绕“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结合招商引资数据统计报送,广泛搜集外来企业信息,排查摸底,超前预测,防患于未然。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一是做好接待、受理记录;二是领导及时阅批来信来访,做到一般性信访由分管领导批转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处理;三是办理信访、投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了不违反政策,不激化矛盾。

  (三)、严格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及时处理外来企业投诉。对外来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力争做到案了事了。全年处理了1件县油料公司下岗职工联名来信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与多方协调园满解决了该问题,信访职工反馈相当满意,避免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

  (四)、强化信访投诉跟踪回访。先后抽派了15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到外来企业了解信访案件落实情况,千方百计减少信访投诉重复回访次数,进一步搞好外来企业管理和服务。

  (五)、切实加强信访基础工作。主动深入20多户外来企业调查走访,听取外来企业的意见和呼声,为外来企业排忧解难,协同有关部门为3户外来企业解决了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部分问题。一年来,我局未有集访和到市、去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20__年我局的计划和目标是:采取更加细致的工作,坚决把信访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坚决把上访事件控制在零事件。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5

  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本文简介: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内容提要」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信访制度从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变,指出虽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但与其它权利救济模式相比,仍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本文内容:

  中国信访制度

  成本收益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信访制度从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变,指出虽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但与其它权利救济模式相比,仍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信访制度改革是当前的热点,在强化还是弱化信访这个问题上,社会各界争论不休。笔者认为,任何制度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必要性,而这种必要性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同理,任何制度的衰亡也与成本收益的比较直接相关。本文力图通过信访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对信访制度的改革略提建议。

  一、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的演化

  1.制度的涵义。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注:[美]诺思,陈郁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广义的制度包括宪法秩序、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与制度安排;前两者一旦形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易变动,被称为制度创新的外因。狭义的制度仅指制度安排,即约束特定行为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它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变动,被称为制度创新的内因。(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2.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均衡。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或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张曙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1992年第6期。)任何一种制度都可以为人们提供制度服务,使人们从中取得收益;同时,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运行、维护和变革都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任何一项制度安排、制度选择和制度创新都是人们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的结果。首先,人们把同一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成本和收益加以比较,选择在当时当地运行收益大于运行成本的制度,即制度净收益大于零的制度。这是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必要条件。其次,人们把不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加以比较,选择其中净收益最大的那项制度。这是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充分条件。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净收益大于零,且在几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最大,这项制度是最优制度。人们对这项制度感到满意和满足,这时对制度的需求就等于制度供给,人们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这时的制度状态就是制度均衡。④

  3.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非均衡。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产生不满意和不满足的原因是,现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小于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即出现了一个新的盈利机会。这时,就会产生潜在制度需求和潜在制度供给,并造成潜在制度需求大于实际制度需求,潜在制度供给大于实际制度供给。人们为了捕捉这个新的盈利机会,就会欲意和力图改变原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更有效的制度。但是,由于制度创新的动力还不够强大,制度创新的成本较高,虽然潜在制度需求能够变成实际制度需求,而潜在制度供给却不能够变成实际制度供给,因而出现了“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状态的制度非均衡。(注:张曙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1992年第6期。)制度非均衡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外部影响和内部矛盾两方面看。从外部影响来看,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外部发展的影响和效应等,既会使原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变得净效益非最大化,产生了制度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又会改变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进而改变制度的有效供给。因此,外部影响会导致制度非均衡的出现。从内部矛盾来看,制度的内在矛盾必然会通过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之间的矛盾外在化表现出来,在新制度建立的初始阶段,制度在内在矛盾尚未充分展开,制度的运行成本低收益大,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都感到满意和满足,都无意改变。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随着制度成本收益的变化,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都感到不满意和不满足,只要制度决定者采取某些补充和完善措施,就能够保持现行制度的净收益最大化,也就不会发生制度非均衡。但是,随着制度内在矛盾的不断发展,制度的运行成本不断增加,收益不断减少,改变了现行制度的成本—收益关系,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的不满意和不满足逐渐积累,产生了制度创新的欲望和动力,于是出现了制度净收益非最大化的制度非均衡。(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4.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创新。制度需求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是接受制度服务的社会成员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差额;而制度供给是由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决定的,是提供制度服务的制度决定者的个别成本与个别收益的差额,即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的差额。由于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与个别成本和个别收益之间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其社会收益与个别收益之间也必然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因此,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决定的制度创新有两种情况:一是当新制度的社会潜在净收益大于现行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个别潜在净收益小于现行制度的个别净收益时,虽然能够产生制度需求和创新动机,但缺乏制度供给和创新能力,就会形成制度实际有效供给不足,不会发生制度创新,也无法实现制度供求均衡。二是当新制度的社会潜在净收益大于现行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个别潜在净收益也大于现行制度的个别净收益时,才会既有制度创新的需求,又有制度创新的供给;既有制度创新的动机,又有制度创新的能力,才会发生制度创新。在这时,制度创新者才会把潜在的制度供给变成现实的制度供给,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从制度非均衡向制度均衡的转变和飞跃。因此,制度创新与其说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取决于制度供给。(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二、信访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

  所谓信访,是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广义的信访是指群众通过写信或上访,向各级党政部门、人大、司法机关等单位提出要求、意见、批评、建议、愿望和申诉,以此来参政议政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狭义的信访是指国务院199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所规范的行为,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即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鉴于党政部门是信访人最主要的诉求对象,所以,本文研究的就是这种狭义的信访。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可以发现目前信访体制改革的原因在于信访制度处于由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折点上,制度创新呼之欲出。

  1.信访制度均衡的形成。

  中国的信访制度确立于1951年,当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应星认为从确立至今,信访制度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51年至1979年的大众动员型信访。这时期的信访受政治运动影响,主要以揭发问题和要求落实政策为主。二是1979年至1982年的拨乱反正型信访。这一时期,信访迅速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边缘走到了中心,信访规模史无前例,主要内容是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三是1982年至今的安定团结型信访。信访制度最主要的功能转变为化解纠纷、实现救济。

  如果按照这样的划分,信访制度均衡出现在第二个阶段。其一,当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大于零。历次运动造成的问题是信访的主要内容,政治问题当然需要政治手段来解决,因此,信访制度很自然地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刁杰成指出,1979年至1981年3年间信访工作的特点:“来信数量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上访人数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投入处理上访问题的人数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解决问题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注:刁杰成:《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其二,信访制度的净收益最大。中国社会向来缺乏法治传统,法治的发展总是断断续续的,要么屈从于人治,要么被人治所打断,法治化进程的真正启动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因此,与当时十分薄弱的司法救济相比,信访制度无疑更加优越。另外,从信访制度的供给和需求来分析也是如此。信访制度的需求是毫无疑问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大量的冤假错案需要平反。从信访制度的供给来看,国家既然要实现政治路线的战略性转移(即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进行拨乱反正的工作,集中、高效地解决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信访作为一种非常规的化解矛盾的方式,正是在国家领导人空前重视、全党全国动员的情况下成了人民突击解决问题的利器。(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信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1982年2月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信访制度真正进入了新的时期。随着国家在1982年宣告拨乱反正任务的基本完成,信访制度重新回到国家政治机器的配件角色。(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而与此同时,在确立依法治国的大方向下,其它权利救济模式尤其是司法救济模式在迅速发展。1982年宪法开列和重申了中国公民权利的清单,为公民行使权利和实施权利救济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依此,可以大致确定公民权利救济的体系:第一,司法救济模式。公民通过行使诉权,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三大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其中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制度等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行政救济模式。我国现有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和信访,但是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解决相对人之间纠纷的方式,一般不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纠纷。按照目前学术界的划分,行政诉讼既是司法救济,又是行政救济,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是公民行使诉权的一种方式,主要反映的是司法救济的主旨,因此将其视为司法救济。试通过比较三种制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的成本收益,论述信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

  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去年接受《半月谈》采访时坦陈:信访活动目前相对活跃,统计1993年群众来信来访总量开始回升以来,信访数量上升现象已持续11年。据官方统计,2003年全年信访超过1000万件。而与庞大的信访总量极不相称的是极低的解决率。2004年5月至10月,于建嵘和他的6人课题组一起对中国的信访制度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这一调查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的针对上访人群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民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比率只有千分之二。可见,信访制度的收益是非常小的。而与之相反,信访制度的成本却非常高。其一,信访机构的成本较大。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由于公民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司法救济的一种权利救济方式,所以虽然信访机构没有实权,但承担的社会责任却非常大。信访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出现了信访问题综合症,信访机构常常超负荷运转。同时,信访者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机构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一旦问题得不到解决,少数信访者可能会作出过激行为,工作繁重的信访工作人员有时甚至还面临着生命威胁。其二,信访人的成本较大。由于信访机构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缺乏强制约。上访者一般先在地方转圈,来到北京后,又在各个部门之间转圈,然后,开始在北京和地方之间转圈。转圈的时间如果要以上访者上访的时间来算,从几年到几十年都很常见。从财力消耗上,几万、十万甚至倾家荡产。上访者已谈不上什么生活品质了。他们不洗澡,不换衣服;生病了,只能听天由命,要不然就是去“自首”,让截访的拉回家去。(注:苏永通:《“上访村”的日子》,《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最大的威胁,最可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高压下,对信访者进行收买、欺骗甚至打击迫害。其三,中央政府的成本较大。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实行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焦。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反而下降了2.4%。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信访者对中央权威的信任减弱,进京上访成为中央政治权威流失的重要渠道。其四,地方政府的成本较大。为了破除官僚作风,中央曾确立了信访责任追究制,并按信访量给各地排名。这个政策的初衷是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但客观上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压力。为了彰显政绩,有些地方政府在疲于应付地方信访之外,有的还要到北京“劫访”。社科院课题组的调查发现,少数地方政府使用各种手段拦截上访人(上访人员称之为“劫访”)进入上级党政机关已是公开的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双全介绍,2000年至2003年,四川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信访量一直居高不下,权力机关信访量增加43.9%。“从北京领一个上访者回来,要耗掉1万元人民币,这是有关部门给省人大汇报的数字。”陈双全说,抛开社会稳定等因素不说,从这一点来看,上访带来的经济压力就非常巨大。(注:赵凌:《信访改革引发争议》,《南方周末》,2004年11月18日。)

  由上可见,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出现了制度非均衡,制度创新已具备必要条件。但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除了必要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充分条件,即该项制度在几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非最大化。以下是对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比较。

  (1)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比较。行政诉讼救济在程序正义上相对信访救济而言其优势是非常突出的,完善和加强行政诉讼救济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所具有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不过,我们也还应该看到,信访救济仍有诉讼救济所不及的一些优势。其一,信访救济可以节省经济成本或至少让行政相对人感觉成本较低。其二,信访救济更有利于冲破关系网的束缚,增强裁定的相对独立性。其三,信访救济在救济效力上略胜诉讼救济。总之,我们应该认识到,鉴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本身的诸多缺陷,司法独立尚待实现、司法腐败依然严重,地方关系网的无处不在、神通广大,现行的行政诉讼体系在程序正义中很可能包含有实体不正义的一面。信访救济尽管缺乏规范的程序,尽管有很强的人治色彩和恣意成分,但它反而可能包含了实体正义的一面。尽管要实现这种实体正义不仅仍然是非常艰难的,而且还是非常偶然的,但是,在健全行政诉讼制度、树立法律至上权威的漫长过程中,信访救济无论对于仍对行政诉讼持怀疑态度的行政相对人来说,还是对于在行政诉讼中走投无路的行政相对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的比较。信访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这两者都是行政主体内部的救济方式,但行政复议救济比信访救济具有更严格的程序性,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司法救济的程序繁复问题,是一种兼具程序性与简便性的准司法救济。同时,行政复议救济与行政诉讼救济还存在着衔接关系,行政相对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也就是说,我国的行政复议在多数情况下与行政诉讼是前置关系,法院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而信访救济则不存在这样一种由正式制度搭建起来的通向司法救济的桥梁。因此,如果仅仅从规则之治的角度来理解法治并据以衡量各种救济方式的话(中国社会无序中的有序),复议救济显然有胜过信访救济的一面;但是,如果从解决纠纷、获得救济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发现信访救济也还存在优于复议救济的另一面。其一,无论是行政复议的一级复议原则还是两级复议原则,无论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前置原则还是自由选择原则,对于行政相对人摆脱地方关系网的羁绊、获得有效的救济都是不利的。信访救济则因为存在越级上访的可能性而显出它的某些优势和灵活性。其二,信访救济较之复议救济的另一优势就是它可以广泛地运用调解。总之,信访救济与复议救济、诉讼救济一样是内部解决方式,所以,它通常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与行政主体的秩序追求之间的平衡结果。这种“常识性的正义衡平”固然无法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主张得到完全的实现,但在目前诸多制度性障碍还不曾被克服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使行政相对人得到部分有效的救济。(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可见,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比较,信访制度仍具有相对优势,信访制度创新还缺乏充分条件,信访制度创新的动力还不够强大。虽然潜在制度需求能够变成实际制度需求,而潜在制度供给却不能够变成实际制度供给,因而出现了“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状态的制度非均衡。

  三、信访制度创新的路径分析

  基于我国的现状,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信访制度的创新。

  1. 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现实情况表明,无论对于公民权利救济,还是对于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信访制度在目前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国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要针对信访制度的弊端,积极完善,以使信访制度的收益最大化,实现制度均衡。信访制度的根本弊端是不讲程序、缺乏规范、充满恣意,而要克服这一弊端,就必须加强其程序性和规范性。第一种方式,制定《信访法》,提高信访立法的层次。有些人士已经建议出台《信访法》,甚至效仿法院两审终审制,确定两访终访制,用以保证有限度的上访,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第二种方式,修改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拟出台的《四川省信访条例》预示着《国务院信访条例》修改的动向。

  (1)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四川省赋予信访机构交办权和督办权,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交办和督办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并在全国首次提出行政问责制,直接授予信访机构对办理机构人员处分的建议权,通过明确法律责任,防止置之不理。

  (2)扩大《信访条例》的覆盖面。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只规范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对于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工作,并未纳入,这样就无法适应目前的形势。因此,可以考虑将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工作纳入进来,全面规范我国的信访工作。第三种方式,具体制度的改革。如去年8月,中央建立了“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成员单位有中央办公厅、国家信访局、北京市等28个部门和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由于在一定程度上,信访制度是以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为基础的,笔者并不主张第一种方式。而第三种方式,只是细枝末节地修改,不能扭转信访制度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方式,因为它与现状最为吻合,能使信访制度在发挥作用的同时,顺应我国的法治化趋势。

  2.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大方向,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必须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无论是作为司法救济的行政诉讼,还是作为准司法救济的行政复议,都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固有的弊端,没有形成最大收益。那么如何才能形成司法救济的最大收益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节省诉讼成本。诉讼成本高常常令公民望而生畏,因此对那些经济困难的原告应提供法律援助和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同时,尽量运用成本较小的准司法救济模式,如行政复议等。其二,扩大受案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权益保护的范围仅限于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对私法权利所作的基本分类,但在公法上,公民的合法权益并非人身权和财产权所能涵盖,诸如政治权利、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对公民同样重要。此外,行政诉讼救济仅限于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但对失当和合法行政行为的救济却付之阙如。因此,扩大受案范围可以有效地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其三,提高办案效率。司法救济最鲜明的特点是对程序正义的追求。程序正义的根本所在是对恣意的排除,以保证裁定的客观正确性和程序后果的不可抗拒性。但过于强调程序会形成拖延之弊,因此应尽力提高办案效率。其四,加强救济力度。诉讼救济力度比较有限,如行政诉讼只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有限的变更;而信访救济可以对行政决定做完全的变更,因此要努力加强救济力度。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这一阶段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型,从小规模的家庭生产向现代化的大机器生产转变,也是上层建筑的转型,从传统权威向法理权威转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既不能无视信访制度的作用,也不能漠视社会发展的趋势,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公民权利在社会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实现合法有效的救济,实现公民权与公权力之间的相对平衡。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6

  一、办理案件情况

  分局现有十个执法单位,执法民警58人,法制民警2人,基层法制员10人。基层法制员均由各单位主抓案件质量的所长或副所长兼任。

  二、分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以执法统揽全局,把公安法制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全面构建“大法制工程”。

  执法是公安职能的核心,群众看公安,关键在办案。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必须树立起“以执法工作统揽全局”的意识,把抓队伍、抓业务和抓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大执法工程”。

  年初分局班子成员就达成了共识,专题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提出全年执法质量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的目标。规定各科、所、队长是部门法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求全警动员,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疏理、主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决心逐项整改,从上到下真正把法制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执法基础。

  要把法律素质的高低、执法工作的优劣作为考核部门与民警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讲法制、重法制的良好氛围,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每一个民警的自觉行为。

  为了保证对执法工作的长抓不懈,我分局将法制工作作为民警等级化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每月法制部门对各单位个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列出排名,打出分值,作为当月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执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该季度各单位执法状况,分析存在的执法问题,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执法难题;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每个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目前,我局法制部门的职责由过去案件审核、执法培训、执法检查、复议应诉扩展到公安法制协调、对基层办案过程实施现场检查指导、执法监督、执法预警、分析通报和法律服务等多项内容,对全力构建“大法制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抓好法制工作的着力点。

  执法监督是法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如何是衡量法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执法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我们出台了《某公安局内部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继续完善了《某公安局执法质量千分制和百分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律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明晰执法责任,分别建立起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垂直连结、责任连带的领导责任机制和执法责任机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执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执法活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负责,承担过错责任;案件审核审批人对所审核审批的案件承担过错责任;执法监督人员负责对全局所有执法活动的监督,承担监督不力的过错责任。

  通过各层级执法责任的落实,各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不断推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好案件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我们修订了《某公安局案件审核规定》,明确了案件审核的范围、程序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把问题解决在作出结论之前,增强了办案的 准确性。

  在具体审核方式上,法制部门坚持与主办民警制相结合,实行“面对面”审核,要求治安、刑事案件必须由该案主办民警自己呈报,审核人员当面指出案卷存在的不足,主办民警当场纠错;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议案,由局领导、法制、办案部门集体决策。

  三是继续完善执法质量千分(百分)考核制度,并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效结合起来。2010年年底在党局长的提议下,分局班子经过研究论证提出了在我分局实行执法质量千分(百分)考核制度,将考评日常化,考评个案化。经过两年的实践,对我分局的执法质量起到了较大的推进作用。

  在操作过程中我分局根据实际和民警提出的一些问题,对千分制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一是将千分考核计入当月等级化考核;二是将审核监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包括立案、送达,执行等均纳入千分制;三是为解决分局涉案上访问题,将涉案上访案件和千分考核结合起来;

  四是将平时市局各业务部门的一些和办案有关的规定也纳入千分考核,以促进上级各项制度的有效落,比如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涉网情况,建立情报资料,开具三联单等制度;五是实行绩效考核,千分制实行以来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但部分民警存在办案多扣分多,办案少扣分少,不办案不扣分的错误思想,导致分局办案数量下降,为提高民警办案积极性,六月份经分局班子研究,制定了每逮捕、行政处罚均加分的制度,加分制度实行以来,案件数量有所上升。

  四是在执法责任制上,将由落实领导责任向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延伸,把目标管理与考评有机结合。把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切身利益挂钩,严格兑现奖惩,真正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根据分局的要求,我局各个基层执法单位将法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全所民警的目标考核细则之中,为每一名民警逐人建立执法档案,执法档案中详细列明了该季度该民警主办或协办案件的数量、名称、案件最后得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法制学习及执法考试情况等等。

  执法档案对该所民警一季度执法的数量和质量有了准确、详细的记载并与民警的目标考核相挂钩,凡被分局评为较差卷宗的,扣除该案主办民警的相应分值。这样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杠杆作用,大大地激发了民警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迫使民警从办案之初到办案终结始终保持在规范化的轨道上。

  (三)真抓实干,把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作为内强素质的关键措施来抓。

  要实现全体公安民警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不仅要提高专职法制干部的业务素质,还必须通过教育培,提高全体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搞好素质培训,我们抓了三个结合:

  一是重点教育培训与全面教育培训相结合。

  今年以来,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我局将办案单位的兼职法制员作为重点,首先由法制室对兼职法制员进行培训,由各单位先后派遣兼职法制员到法制室进行跟班学习二天;再通过兼职法制员培训本单位民警,实现全员受教育。

  为确保教育培训的效果,法制室建立了教育培训记录,详细记载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同时,将法制员对本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与所在单位的法制考核挂钩。目前各单位的兼职法制员已成为贯彻实施《程序规定》的骨干力量;带动了本单位的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是经常性教育培训与专项教育培训相结合。

  法制部门每月都通报各单位当月的行政、刑事案件的平均得分并排出名次,并利用分局例会,结合本月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整改。同时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召开兼职法制员会议,进行专项教育培训。

  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举办讲座、集体研讨、外出轮训等形式,重点学习了《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作了讲解。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7

  20__年,我所信访工作在农牧业厅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以解决农牧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我站工作职责职能,切实强化完善我所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农村牧区的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现将我所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我所是依法保护草原的执法机构,受农牧业厅委托负责草原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更是了解__,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所规定由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领导要亲自查办,具体的接待等工作由监理科信访室具体人员负责。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经我所业务人员专门讨论研究并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在农牧民来信、来电、来访办理、接待人员、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来访的农牧民要热情接待,让他们高兴的来,满意的走。随着__颁布实施的新的《信访条例》的出台和农业部重新修订的《农业信访规定》的发布,我所及时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门学习,并结合新的《信访条例》对《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了完善与补充。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任务。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XX的最直接的“窗口”。虽然我所看似“门面”小,但工作反映出的却是我区广大农牧民最直接的意愿,体现的是他们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状况,可以说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农牧民利益息息相关。

  为了切实把各种上访事件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我所专门召开关于信访工作的所务会议,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室,选配了蒙汉兼通的专职信访接待员,使我所的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区草原监理系统十分重视广大农牧民上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中细致认真,多方面进行调查和协调,上访案件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如今年四月十八日,巴盟中旗川井苏木哈拉图嘎查苏嘎拉等8位牧民上访到自治区所,反映草场界线不清,面积不够,草场被一些干部多占等情况,我所立即向巴彦淖尔市草原监理所发出了转办通知单。5月15日收到转办通知单回执及处理结果:是划分草场时由于设备简陋草牧场划分界线定位存在不精确现象,当地政府购置了两台gps,由草原监理部门培训了当地的技术人员,苏木乡镇对草场做了精确划定并对非牧民占草场情况进行了详查,牧民对此表示满意。旗委旗政府制定了《乌中旗清理非牧人员占用草场和规范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并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清理和规范工作进展顺利。

  三、注重实效,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我所信访工作面对的上访人员绝大部分是农牧民,可以说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我们自己要了解上访事件的最基本情况,要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对广大农牧民又要“说清楚”,让他们感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据的。我所规定,对于农牧民上访“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到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会告知农牧民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如今年7月10日,赤峰巴林左旗十三敖包乡酒泉村村民高玉君向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反映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近两年开垦草原近万亩。中心批示由我所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我所向赤峰市草原监理所下达了案件转办通知,并及时督办。经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用地0.8万亩,个人开垦69.4亩,向举报人通报了查处结果,农牧民感到满意和放心。20__年,我所共接待和接收信访事件35起。其中,草牧场界限纠纷15起,非法开垦草原13起,征占用草场补偿问题6起,非农占草场1起。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草牧场界限纠纷和非法开垦草原两个方面。

  今年4月,我们积极协助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调查组,完成了对农民日报刊登的题为《扎旗政府部门何以乐当“地主”》一文反映情情况的调查工作,并三次派员前往扎旗督促整改,一要对以前出台的土地开发和承包的文件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系统清理。二要纠正将草原划为宜农荒地的错误作法。三要严肃查处草原复垦行为。经过我所和当地政府多方协调努力,把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到了实处。

  四、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

  为了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的信访宣传教育,增强农牧民依法上访的自觉性,使他们看到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__年,我所跟内蒙古广播电台合办了第二期关于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宣传草原法律法规以及信访条例,公布了咨询、举报专线电话,设立咨询点,讲解《信访条例》,通过这次活动使更多的农牧民知道了找谁上访,如何上访,正确引导广大农牧民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加深了对国家草原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农牧民的信访行为;同时宣传了我所职能和增加了信访工作透明度。我们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当成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访。

  总之,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机制,我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存在,我所信访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做好信访工作。

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篇8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信访秩序规范年”为契机,以永发〔X〕X号文件为引领,持续推进“三无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创建活动,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着力处访接访,突出问题化解,切实做好全国、省、州“两会”等重大会议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中央、省、州、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向好,成功摘掉重点信访县“帽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群众来访情况。X年,全县群众到县以上上访X批X人次,同比批次下降X%,人次下降X%。其中到县上访X批X人次,同比批次下降X%,同比人次下降X%,集体访X批X人次;到州上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人次同比下降X%,集体访X批X人次;赴省上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人次同比下降X%,集体访X批X人;进京上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人次同比下降X%,非访登记X人次,同比下降X%。

  (二)网上来信情况。

  X年,全县共转送、交办群众来信、网信(网投件)X件,同比下降X%,其中来信X件(国家级X件,办结X件,正在办理X件;省级X件,办结X件,正在办理X件;州级X件办结X件),网信X件(国家级X件,办结X件,正在办理X件;省级X件,办结X件,正在办理X件;州级X件,办结X件,正在办理X件;本级X件,办结X件)。州长信箱及州信信函交办件X件,办结X件。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X%、满意率X%,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X%、满意率X%、按期办结率X%、参评率X%、网信占比X%。

  (三)复查复核办理情况。共接待信访问题的复查复核申请X批,复查复核办公室已经处理X批,分别为引导复查申请人走诉讼途径X批、引导走复议途径X批;走行政途径解决的X批;正在审理X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等重要内容,与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美丽湘西、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由县委书记和县长负总责,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副县长、公安局长具体抓,其他县级领导“一岗双责”,协力抓好信访工作。坚持高频率部署研究信访工作,县委常委会议X次,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X次,信访联席会议X次,信访工作调度、推进会议X次,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加大人员经费保障,由财政拨款统一解决“三无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创建工作经费、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乡镇、村(居)社区信访专干的岗位津贴,从乡镇借调X人,单位抽调X人驻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开展信访接待办理工作。

  (二)健全信访长效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永发〔X〕X号),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推行信访工作县级领导包联乡镇、后盾单位包联扶贫村、结对帮扶干部包联扶贫联系户的“三包联”制度,进一步压实后盾单位和地方党委政府对扶贫联系村信访工作的同等责任。加大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直系亲属参与信访的问题整治,强化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好信访工作责任。

  (三)多方畅通信访渠道。一是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领导坐班接访制度,并以公示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见到想见的人,办成能办的事。今年以来,县级领导坐班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X批X人,其中集体访X批X人次,个访X批X人次;共受理X件,当场答复解释X件,交办X件,其中办结X件,正在办理中X件,息访息诉X件。二是畅通电话受理渠道。在X作为县长热线电话和涉贫信访问题受理电话对外公布的基础上,印发《永顺县平安建设便民联系卡》,在全县X个乡镇X个行政村的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布联系乡镇县级领导、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县矛盾调处中心、县长热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驻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辅警以及村支两委成员等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及时反映诉求,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发力矛盾纠纷调处。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层级调处。制定下发《永顺县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实施方案》(永办〔X〕X号),按照“村(社区)三次、乡镇两次、县里一次”调解步骤,自下而上逐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宣传引导,共青团永顺县委制作《平安永顺青年说》(三棒鼓版、disco版)视频在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X件,调解成功率X%。二是充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发挥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作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由县卫健局、交警大队、妇联等部门牵头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X个,在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和X个信访工作重点乡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人民调解员X名,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从县司法局抽调X名律师常驻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及时回复相关信访人法律咨询,为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五)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三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乡镇、村在信访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今年以来,全县X个乡镇及X个村(社区)通过乡镇考核申报,达到“三无”创建标准的村(社区)X个、乡镇X个。将大量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减少信访上行。

  (六)着力依法治访工作。一是对涉访违法行为实施依法打击。开展非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锁定X名违法上访对象,依法打击X起:对涉嫌寻衅滋事缠访户彭某晖予以刑事拘留,判决塔卧镇田某花X年有期徒刑,协同福建省漳平市信访局、菁城街道办事处对非法上访的原两岔乡朵砂村村民秦某某进行依法传唤刑事拘留。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X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X月份统一参加县“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送法下乡”等方式宣讲《信访条例》等法律条规。在信访局接访大厅及行政中心门口设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宣传展板X块,对今年依法打击案例适时进行宣传,起到强烈震慑作用。

  (七)推行信访秩序规范。一是规范重点场所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县行政中心和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群众走访秩序,成立县行政中心秩序维护工作组,负责将到行政中心等非接待场所信访群众劝离引导至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今年以来,引导群众至县信访接待中心反映诉求共X批X人,其中集体访X批X人,重复访X批X人,个访X人。行政中心办公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全力做好特护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抓好全国、省、州“两会”等重大会议和敏感时期总体防控、联勤值守、情报信息、京地联动拦截劝返、“几盯一”盯守稳控工作,确保了“七个不发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聚力包案促化解。一是积极化解上级交办件。X年省信访联席办集中交办我县进京重复访重点人员X批X人次,截止目前,办结X件,办结率X%;实时稳控X人,稳控率X%。州交办重点信访事项X件,办结X件,办结率X%。实时稳控X人,稳控率X%。二是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甄别梳理中央、省信访联席办集中交办进京重复访重点人员、X年以来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以及重要重复来信和网上投诉件,把X件重点问题、X件群体性问题、X件涉法涉诉问题分别由X位县级领导包案,及时交办至X个相关责任单位。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X%。灵溪镇王华、陈大福、王传江、全修梅,芙蓉镇向代香,两岔乡张开荣,颗砂乡宋桂芳、塔卧镇田春花等一批信访重点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来我县做了大量的工作,因受经济、文化、区位、历史等因素的制约,信访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信访总量多、历史遗留问题多。虽然今年以来我县赴省进京访形势稳步向好,但与其他县市比,我县进京越级访总量仍居全州前列。且我县历史遗留问题多,化解难度大。如民代幼教师群体问题、“三线建设人员”等问题历时长、政策性强、化解难度大。

  (二)彻底息访息诉难,息访息诉约束力不强。信访息诉协议对信访人缺乏法律约束,在签订协议之后,信访人重复上访、屡提无理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如灵溪镇向国桂、田爱琴、首车镇彭冬秀、松柏镇郑桂英。

  (三)矛盾隐患、群体性问题多。当前主要存在X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涉军群体,民代幼群体,亦工亦农群体,退耕还林群体,移民群体,非法融资群体,房地产乱象群体,棚户区改造群体,征地拆迁群体。这些重点群体目前总体平稳,但由于其反映问题政策性很强,部分问题县级层面无法解决,加之群体中的个别牵头人伺机而动,偶有赴省进京参加集体活动,使得群体性问题隐患突出。

  (四)依法打击工作搜集固定证据难。搜集固定证据意识淡薄,未做到平常工作“雁过留痕”,未及时保留书面材料、影音资料,导致依法打击时取证困难。尤其是少数上访老户反映问题经历时间长,搜集证据难、还原当时事实难。有的上访户案件属于“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牵涉面广,需异地取证,要多地多个部门配合协作,为取证增加难度。又如,虽然保留了相关资料,但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固定关键证据不足。

  (五)信访工作动力减退。少数责任单位存在厌战倦怠心理,在化解信访案件时积极性不够,导致我县信访积案办结率高,化解率低;有的责任单位接访劝返工作主动性不够,尤其是对少数老上户重复越级访办法不多,接访迟缓;部分单位在特护期信息上报时松劲,出现迟报漏报现象。

  (六)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信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信访干部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导致业务不熟、工作实效不高。少数乡镇、单位参与信访轮岗实训、培训等意愿不高、积极性不够。

  四、X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继续严格落实永发〔X〕X号、永发〔X〕X号、永发〔X〕X号等文件要求,坚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以及“管业务必须管信访、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管经营必须管信访”工作要求,切实压实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积极调度信访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继续强化“党委政府领导有力、信访部门统一联动、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源头治理能力。抓好信访工作“三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和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运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机制,完善警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推进律师入驻信访接待中心值班值守。畅通信访渠道,抓实三级领导坐班接访、带案下访,县级领导包联乡镇、包案化解工作,压实县直后盾单位包联扶贫村信访工作同等责任。推进智能信访建设,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综合应用系统(简称一屏通)、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领导信箱、X热线、智慧城市网格化等多种信访渠道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建立“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能力。一是提升初信初访信访件办理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窗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初信初访问题,要及时受理、高标准高质量办结,推进疑难矛盾问题县、乡、村联合接处,相关责任部门联合会商,集中力量控增量。二是加强“四重”问题办理质效。推动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四重”信访积案、上级交办信访件化解质效,按照“三定四包五个一”工作要求和“三假定、三不限、三见面、三到位”方法,因案施策、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减存量。三是聚焦矛盾隐患防范。提升分析、研判新形势、新问题能力,加强风险评估预测,突出房地产办证、涉众型经济问题、退捕禁捕等重点领域新问题解决和矛盾隐患化解,防变量。

  (四)进一步严格依法治访。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治访机制,增强公检法司及信访等部门工作合力,加快依法打击进程,规范收集固定证据过程、加大法治信访宣传力度,适时适度公布依法治访典型案例,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文明逐级上访,促进信访秩序规范有序。

  (五)进一步加强考核奖惩。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构建由县委、县政府牵头,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纪委、组织部、信访、维稳等单位共同参与的信访大督查格局,狠抓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严格奖惩兑现,严格按照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实施办法》、省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永发〔X〕X号文件、永发〔X〕X号、永发〔X〕X号文件规定,对信访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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