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3.1 概述
2.3.1.1 目的 为加强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工作,规范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3.1.2 适用范围及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 XX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XXXX(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单位参照执行。
2.3.1.3 缩写和定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 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形式的文件材料。
2.3.1.4 本次调整内容 本制度在 2012 年发布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格式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内容进行修订。自本制度发布起,原《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废止。
责任主体 职责和授权 集团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负责集团的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管理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 产业集团、单位 参照集团程序执行
2.3.2 职责和授权 2.3.3 文件主要内容
2.3.3.1 总体要求 (1)单位应依法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2)归档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3)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2.3.3.2 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③安全生产、规划、计划、考核及总结相关资料。
④安全生产会议相关资料,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
⑤安全生产投入资料,安全生产安措费用预算表、决算表。
⑥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反馈单、违章行为处罚记录等。
⑦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通知、教材、9 种教育培训等相关资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记录表和考核资料,培训或上岗证书复印件等。
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活动资料。
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10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⑫安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安全生产检测验收资料,包括 XX 线路、XX 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⑬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检验合格证。
⑭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
⑮劳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16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
⑰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
○1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19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料,包括应急预案、应急培训演练记录、应急响应及处置记录等。
○20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资料,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记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工伤事故报表等。
(2)环境保护档案主要包括:
①环境保护责任制文件。
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③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考核及总结相关资料。
④环境保护会议相关资料,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
⑤环境保护投入资料,环措费用预算表、决算表环评文件。
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活动资料。
⑦环境保护事件管理资料,包括环境保护事件及处理报告。
⑧环境保护应急管理资料,包括应急预案、应急培训演练记录、应急响应及处置记录等。
⑨各类污染物处理装置设计、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⑩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设施“三同时”审批、验收等资料。
○11 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申报登记表。
⑫环境危险物质和风险装置明细清单。
○13 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14 固体废弃物外运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备案表、转移联单。
⑮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16 放射性作业专项应急预案。
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8 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绩效评估。
○19 环保人员和从业人员各类培训记录和持证登记表。
○20 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21 环保责任书和承诺书。
○22 环境保护会议纪要。
○23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资料等。
(3)其他档案包括:
①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相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排污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相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③与第三方相关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协议、合同等。
④其他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资料或者文件。
2.3.3.3 立卷归档和档案移交 (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文件在单位行政办公室负责催办后,应及时收回交档案管理员归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等部门确有需要可留存复印件。
(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应确定人员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将原件移交给档案管理员整理归档。
(3)安措项目、基建工程文件材料在其项目审定、竣工验收后或财务决算后 3 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4)2.3.3.2 之(1)中的⑨、⑩、②项资料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整理,保管一年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保存至少 10 年。
2.3.3.4 借阅档案及失效档案的销毁 (1)借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
属、从业人员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业人员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2)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需要确定不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的保存年限。当档案到了失效期时,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同时,应列出销毁清单永久保存。
2.3.3.5 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单位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