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税务局纪检组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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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纪检组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情况报告

2022-07-03 12:15: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区税务局纪检组 0 2020 年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情况报告

  根据《2020 年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区税务局纪检组立足职能职责,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按照下发的监督重点内容,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XX 区税务局机关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均安排习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0 年向局党委请示报告发展党员工作等事项。

  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

  (一)XX 区税务局纪检组督促区局党委、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应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关于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扶企业渡过难关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的要求和精神。引导广大税务人员认清当前防疫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立足本职岗位,做好风险防控,确保全局防疫防控和税收征管、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XX 区税务局积极运用 XX 市税务局收入监控平台,严肃组织收入,对纳税大户、申报未开票、开票未入库、以及开票入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重点税源户同比变动较高者,及时进行情况了解进行分析,对临时一次性税源监控,跟进了解后续税收情况。重税分局每月初对 122 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监控,并汇总预测数报送至收入核算部门,月末与实际入库数和增值税发票数据进行比对,对异常因素加以分析。XX 区税务局 2020 年 1-8 月税收收入净入库共计 XX 条,经按月对入库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无征收“过头税费”、虚收空转、违规揽税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局内各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核实,目前未发现有违背组织收入原则的情况,不存在以清缴补缴为名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等违反文件规定行为。区局税源管理部门、管理分局严格落实无风险不下户,无风险不打搅,无风险不评估的工作要求。

  (三)XX 区税务局印制“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及问答XX 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XX 份,让纳税

 人知晓政策、掌握政策,更好地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分批次组织了 XX 期培训,培训内容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优惠政策讲解》,培训辅导交通运输、快递收派及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共计 XX 户,参与培训的纳税人员共计 XX 人。为确保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能按照 1%征收率顺利开具发票,按时完成对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系统的升级共计 XX 户,完成率 100%。做好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落实,对 XX 户享受延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并通知其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选择不延缓缴纳的情形,我局再次宣传政策。

  三、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

  (一)XX 区税务局纪检组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工作的通知》和《XX 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知》的工作部署,对区局党委和相关部门防控责任是否落实,内部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办公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防控,包括重点部位消毒、为上班职工提供口罩,以及召开会议、职工就餐等环节防控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并通过发送微信,提醒干部职工做好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管理,到岗后不串岗、不扎堆聊天,严格遵守网络舆情管理规定,杜绝擅自发表、上传、转发关于疫情相关信息和不当言论。要求全体干部加强对政

 治纪律规矩、疫情防控责任、涉疫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办税清单落实等方面工作执行力,确保区局抗疫期间各项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XX 区税务局纪检组开展分片包点联系监督检查,促进全局上下有序行动,严格落实省市局纪检组确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税收各项决策部署抓落实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按照监督任务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大厅办税人员是否存在聚焦拥堵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畅通纳税人信访投诉举报渠道。纪检组开展了疫情期间作风纪律、重点场所防疫、工作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X 次,对相关部门下发工作督办单 X 个,疫情防控存在薄弱整改通知 X 个,下发违反劳动纪律通报 X 个。

  四、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情况

  (一)XX 区税务局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自查工作,填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自查报告表》,并签订《拒收拒送礼品礼金、杜绝私车公养承诺书》,全局开展自查承诺 XX 人次,其中正式干部 XX 人次、 劳务派遣 XX 人次;主动上交礼品礼金 X 人次,金额 XXX 元。

  (二)XX 区税务局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区局纪检组开展严禁违规操办和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提醒约谈,提醒约谈相关涉及人员 X 人次。

  (三)XX区税务局共办有X张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上要求一车一卡,不可借用、混用,自 2018 年国地税机构合并以来,全局车辆加油 XX 次,加油范围均在 XX 区境内,油卡使用、圈存均正常,未发现任何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2019 年 1 月国地税账务合并,全年共报销 XX 次公车运行费用,合计金额 XXX 元,远低于 2019 年公车运行费用控制数 XX 万的总数。2020 年 1-8 月共报销公车运行费用 X 次,资金用途为修车费、保险费、停车费等,合计金额 XX 元,离 2020 年公车运行费控制数 XX 万也相差甚远。自机构合并以来,我局一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与各级相关规定执行,连续多年将公车运行费控制到最低。

  (四)从 2018 年以来,XX 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局和区纪委相关规定,开展了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参与茅台酒经营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内容和纪律要求传达到纳入自查范围的所有人员,确保不漏一人,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领导干部或一般干部违反规定中严禁的行为,也未收到对我局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信访举报;对区局茅台酒封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我局茅台酒及其他白酒均为零库存;严格按照《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要求,将遵守《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对照检查的内容进行明示和专门说明,党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要就遵守相关规定作出承诺,广泛接受监督。

  五、全面推举专项整治和“一案一整改”工作情况

  (一)以案为鉴,强化整改落实。我局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委员会转发 关于部分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知和全省税务系统检视问题巡视整改警示教育动员视频会议通报案例,对涉及我局的劳务派遣人员 XX在开具税务发票及税收完税证明过程中,徇私舞弊少征税款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检视对照,查摆问题。

  1. 加强执纪问责:区局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纪律意识,对发生的案件不回避、不包庇,坚定政治立场,部署整改工作,提出整改要求,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履行职责;区局纪检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廉政提醒谈话 X 人次,督促要求各相关部门深入剖析问题、查找漏洞,梳理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区局纪检组要求局内各部门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早抓小、抓深抓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避免王川案类式的问题再次发生。

  2.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开展 XX 区二手房交易场所税收业务清查。成立了临时二手房业务复核小组,组织开展了

 “专人、专事”的二手房交易业务清查。清查的内容包括对金三系统内二手房开票人员开具发票清单的核实、2019 年 1月以来各种二手房业务资料的核实、住建部门系统内备案资料的核实;联合 XX 区税务局信息中心,对存量房评估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导出并与金三系统内发票开具信息进行对比,用于发现和识别没进行评估就开具发票的二手房业务,XX 区二手房业务加强了日审制度,由办税服务厅大组长每日在开票人员工作完成之后进行每一户资料的审核,以杜绝漏收税款的事情发生;会商市局相关部门,对二手房流程进行规范。在XX 事件发生后,XX 局积极联系市局相关部门,请求出台相关规范,以规范前台操作。

  (二)防微杜渐,强化廉政教育

  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廉政教育、法纪教育。定期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将职业道德培养及遵纪守法方面的法纪教育作为重要学习要求和学习内容。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学习活动,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劳务派遣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反面典型为镜,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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