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管理制度-47,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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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管理制度-47,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2022-06-25 10:00: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生效日期 2005.4 题目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修改日期 202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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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总则 1 检验标本包括从门急诊、住院患者和休闲体检人员等处采集的标本。标本采集后送检的实验室包括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及院外检验机构。

 2 对于某些由于标本稀少暂时无法常规开展的检验项目,如肿瘤标记物、性激素、病毒检测等,将由检验科专人负责外送至指定的院外检验机构。对院外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合同管理等见部门具体规定。

 3 检验申请单包括下列信息:

 3.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住院患者提供床号、临床诊断。

 3.2 申请医生。3.3 3.4 标本的来源。

 3.5 是否需优先处理。

 4 如患者存在下列情况,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单上注明:

 4.1 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

 4.2 确诊或怀疑患者有蛋白异常血症。

 4.3 正在做血液透析。

 5 优先处理的检验标本:

 5.1 紧急:来自急诊室、手术室、ICU 和其他临床患者需要急诊处理的标本,实验室将尽快地为其完成各项检验。

 5.2 急需:来自如特需门诊的 VIP 患者,遇此亦应尽快完成检验。

 5.3 门诊:对于须在同一天内复诊的患者。

 5.4 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标本的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如血气、血氨、NAP 等。

 二 标本采集和送检

 1 标本由以下资格人员采集:

 1.1 注册护士。

 1.2 执业医生。

 1.3 检验技术人员。

 2 病区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2.1 医生开具检验项目。

 2.2 秘书确认后,打印检验标签:

 a 急诊检验医嘱立即通知护理组长或责任护士; b 标签上的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性别、年龄、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采集时间等。

 题目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页数 2/3

  2.3 采集者在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患者病历号、姓名、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及特殊要求;采集前将电脑标签贴于标本容器上送检。

 2.4

 秘书/护士与发送调配部人员当面清点标本数量,并在检验医嘱登记本上签名或在计算机系统上进行电子交接,由 后者将标本送至检验科秘书站或中心实验室签收:

 a 急诊标本:采集标本后直接电话通知发送调配部送标本; b 常规化验室标本:发送调配部每日 6AM 开始在各病区收集标本,7AM 之前送达化验室,之后每隔 2 小时收集标本一次; c 中心实验室标本:发送调配部每日 8AM 从各病区收集标本后送达中心实验室。

 3 门急诊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3.1 医生在门急诊病历中开写检验医嘱,并在门诊电脑系统中开写检验申请单。

 3.2 患者或家属持门诊治疗引导单或检验申请单付费。

 3.3 患者凭已付费的单据去门诊标本留样室。

 3.4 门诊标本留样室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单核对电脑医嘱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无误后打印标签并将一联贴于标本盒或试管上。

 3.5 抽血员核对患者后:

 a 将尿常规和大便常规盒交给患者,并告知标本留取注意事项;患者留好标本后将标本盒放在留样室指定地点;工作人员告知其出报告时间和取报告地点; b 血标本由采血员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并根据送检地不同进行分类。

 3.6 检验科工人核对标本后定时将标本送往相应的实验室。

 4 检验科标本接收室工作人员:

 4.1 核对送检标本,无误后在标本签收本上签字或是在计算机系统上进行电子交接; 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处理见本制度第三款第 2 条之规定。

 4.2 将标本送往科内相应检验区域。

 三 不符合要求的标本 1 定义:由于某个或多个原因,患者标本在检验时可能出现不稳定或不可靠的结果,这些标本称为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具体包括如下:

 1.1 试管的标签不恰当,无标签或标签错误。

 1.2 标本量不足。

 1.3 试管或容器不符合相应的检验项目的要求。

 1.4 试管溶血。

 1.5 在绝对要求空腹抽血的情况下未做到空腹。

 1.6 运送时间耽搁,做动脉血气分析的血液送到实验室时已超过 10 分钟 (从采血时间开始算)。

 1.7 抗凝不恰当:常见原因为:

 a 未充分将血与抗凝剂混合; b 用了不正确的或不合适的抗凝剂; c 血与抗凝剂比例不当(血过多);

  类别 临床管理 编号 A—47

 题目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页数 3/3

  d 抗凝剂量不够。

 1.8 未放入标本盒或相应试管的标本(如直接放在针筒内送检的标本)。

 2 实验室对不符合要求标本的处理方法:

 2.1 通过电子方式反馈到相应的护理单元或联系相应的秘书。

 2.2 退回标本和检验申请单,要求更正。

 2.3 标本容器外的标签只能由标本采集者更正,在错误未被纠正之前不得再次送检。

 2.4 检验科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定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协商改进。

 历次修改日期:2006 年 9 月,2009 年 4 月,2012 年 4 月

  获经批准

  院长

 日期

  2020 . 4 . 1 6

  审核发现疑问报告 部门核实并向主管汇报 附件一

 检验报告修正流程 一、目的:规范检验报告修正流程,为临床提供正确的检验结果,保障病人的安全。

  如已打印,与护理单元确认报告单已替换

 填写意外事件报告单并讨论分析 护理单元接到电话,告知相关人员,如报告单已打印更换报告单

 临床反馈或发现有疑问报告 双人复查标本及比对结果 调查终止 检验系统发出新报告 通知病区,记录接电话人员工号 结果不一致,主管撤回发出报告 结果一致通知临床

 填写意外事件报告单,科室会议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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