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BIM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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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BIM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2022-06-20 18:55: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网址:

 sdf.lkj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0- - 0091

 项目名称:

 广州市城建档案 M BIM 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0 年 2 月 18 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三、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五、 加★号的条款 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 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七、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 (总所)

 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十、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市城建档案 M BIM 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建档案 BIM 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20-009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建档案 BIM 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848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848000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建设广州市城建档案 BIM 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445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df.lkj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告之时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 23:59 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告之时起至 2020 年 3 月 11 日 9:0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3 月 11 日 9:00。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 年 3 月 11 日 9:00-2020 年 3 月 11 日 10:00。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 1 号保利康桥 9 楼

  联 系 人:宋莎 联系电话:(020)8319249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 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转“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 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 陈泽帆,联系电话:(020)28866407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2 月 18 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 购 平 台 ( http://gzg2b.gzfinance.gov.cn )

 和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sdf.lkjgzggzy.cn)。

 二、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 万元 1.2% 1.2% 0.8% 100 万元<采购额≤500 万元 0.88% 0.64% 0.56% 500 万元<采购额≤1000 万元 0.64% 0.36% 0.44% 1000 万元<采购额≤5000 万元 0.4% 0.2% 0.28% 5000 万元<采购额≤1 亿元 0.2% 0.08% 0.16% 1 亿元<采购额≤5 亿元 0.04% 0.04% 0.04% 5 亿元<采购额≤10 亿元 0.028% 0.028% 0.028% 10 亿元<采购额≤50 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 亿元<采购额≤100 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 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采购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采购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选定支付交费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单位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采购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采购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采购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采购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 3 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sdf.lkj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八)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

 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九)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三、

 质疑

 (一)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五)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七)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请自行在“交易中心主页-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下载。

 (八)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四、

 投标要求

 (一)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0.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

 投标文件的 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

 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 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 24 个月。

  1 1 、项目背景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广州市集中统一管理和保管城乡建设档案的专业档案馆,负责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等城乡建设档案的统一接收、保管、利用,现有馆藏档案 100 万余卷,已建有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接收、指导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建设工程档案在线组卷接收的职能,但仅限于文字、图片类型的电子文件接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 号)等有关规定,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运维阶段的应用。广州市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运用 CIM 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并与“多规合一”管理平台衔接试点工作的函》(建规函[2018]32号)的要求正在开展广州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和应用试点工作。近两年,相继有 BIM 项目竣工,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 BIM 资料的归档管理需求日益迫切,给城建档案信息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未来,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将会变得复杂,涉及的文件类型和接收环节会发生变化,文件的管理也将面临多样化,与空间信息的关系也变得更紧密,必须引进新的技术增强现业务系统的能力。

 2 2 、建设目标

 1)编制《BIM 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统一全市建设工程项目 BIM 档案的归档规范,有效规范和指导 BIM 竣工模型文件移交格式和移交方法; 2)能够结合“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或项目统一立项编号,分项目在线接收、存储各

 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工程 BIM 模型文件; 3)能够为第三方平台提供 WEB 端模型浏览服务(包括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资源平台等),第三方平台通过调取服务接口,即可用过浏览器在线浏览 BIM 轻量化模型; 4)系统预留与建设工程档案电子文件资料挂接接口,便于将建设工程档案电子文件与BIM 模型或模型构件挂接,为 BIM 查档奠定技术基础。

 3 3 、建设内容

 1 3.1 编制《城市建设工程项目 M BIM 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2017)的要求,结合《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分类编码标准》,充分分析 BIM 技术在建设工程领域应用广度和深度,在现有国标基础上,创建一系列基于BIM 模型归档范围、归档精度以及与档案资料关联关系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作为 BIM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的依据。

 基于现有的档案管理规范,结合 BIM 技术在实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施工以及竣工等阶段模型的演变过程,拟定《城市建设工程项目 BIM 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与广州市 CIM 基础平台标准对接,明确“工程进度与电子档案同步”和“电子档案与 BIM模型同步”的管理方法,建立电子档案与 BIM 模型的挂接标准,创新 BIM 档案归档与应用的管理规范。

 2 3.2 城建档案 M BIM 资源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本系统要求适用于达梦 DM V7.0 数据库、东方通 TongWEB V6.0 中间件、中标麒麟操作系统 V6.0,使用 Java 语言开发,采用 B/S 结构。

 3.2 .1 城建 M BIM 档案支撑平台

 1、建设工程 BIM 模型库 统一存储和管理 BIM 数据模型,包括模型中各构件的空间位置关系以及基本的几何信息。BIM 模型数据库存储了包括设计模型、施工模型、竣工模型在内的 BIM 原始模型以及其轻量化后的展示模型。

 2、模型轻量化支撑服务 授权用户在浏览模型时,无需安装任何软件或应用,仅需要 Web 浏览器即可在 PC 电脑端和各类移动端(Android、IOS、PAD)便捷查询、使用大体量的竣工 BIM 模型。

 3、城建 BIM 档案展示平台 为了便于用户对 BIM 模型进行动态观察,系统提供了平移、缩放、聚焦、剖切、漫游、批注、视点、属性查看、测量、模型分解、标注点、批注等等交互操作。

 BIM 模型可视化主界面包括控制区域和视图区域两部分,视图区域用来显示模型,控制区域提供一系列功能按钮。包括:模型控制、导航交互、实景漫游、模型测量、模型剖切、属性查看、构件树、显示/隐藏/隔离、批量框选、设置面板,同时需支持应用二次开发,以便更好的为用户提供多元的定制化展示服务。

 4、BIM 数模挂接支撑服务 能够将建设工程资料文件与对应的施工部位进行挂接,建立电子档案文件与 BIM 模型的关联机制,为建设工程档案提供多维度、可视化的管理服务。

 3.2. .2 2

 城建 M BIM 档案管理平台

 1、BIM 模型文件报备、在线上传 根据工程档案归档目录要求,结合项目建设阶段,建设单位项目资料员可以在线上传和管理各阶段的 BIM 模型设计文件。BIM 模型包括:规划模型、设计模型、施工模型和竣工模型。

 2、BIM 模型在线阅览 用户无需安装任何软件或应用程序,就可以通过 Web 浏览器在 PC 端和移动端浏览和使用大体量的 BIM 模型。系统提供模型浏览、平移缩放、模型漫游、剖切分析、在线标记(注释)、属性查看(设计属性+成本属性)、视点保存和定位、选择集管理等应用,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与协同提供灵活、直观的模型展示服务。

 3、BIM 模型与项目挂接 系统以单项工程为基准,通过设定挂接关系,自动为各单项工程创建各自的 BIM 轻量化模型,并与该单项工程的档案目录进行关联。关联后,用户通过 BIM 模型调取该单项工程的工程档案目录、阅览电子档案资料。

 4、BIM 模型与资料关联管理于电子档案文件挂接 用户选中模型某一施工区域或某一构件,来创建其相关的施工资料,建立电子档案文件与 BIM 模型的关联机制。用户通过浏览模型即可调阅各施工部位相关的施工资料。

 3.2. . 3 城建 M BIM 档案查询平台

 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资源平台对接,总览区域内各建筑/项目的地理位置,查询建筑 BIM 模型,进而总体掌控城市建设情况。使用 BIM Fashion Web 引擎技术,需考虑 BIM Fashion Web 引擎的设计流程、产品特点等方面用于本项目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工程项目 GIS 目录生成

 系统内存储的地理信息成果可以生成离线文件永久保存:

 1)项目的空间信息可以生成超图格式和 GDB 格式的离线文件; 2)系统导出的离线文件(BIM 模型档案)同时,配套提供 Excel 格式目录和电子目录各一套; 3)系统为导出的离线文件(BIM 模型档案)配套提供相应的 Excel 格式和电子格式的数据字典各一套。

 系统导出的项目空间信息可以导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的空间资源平台,并与本系统联动实现 BIM+GIS 在线调阅。

 2、BIM 档案目录检索

 系统能够提供项目信息检索功能,用户使用项目关键字(如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地形图号、规划许可证号、规划条件核实文号等)快速检索到符合查询条件的项目,进而查询、调阅项目 BIM 档案信息。

 3、接口开发

 本系统需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的空间资源平台对接,开发数据接口,实现BIM+GIS 在线阅览。

 本系统需与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监督、指导及验收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统一的用户管理、权限管理。

 4、统计模块 可分板块展示统计数据:包括接收的模型数据量、已挂接的数据量、导出的数据量、

 服务接口调用的数据量。

 3.2 .4

 其他需求

 (1)系统可拓展性 系统未来规划的合理性,拓展系统的后续升级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物分类及编码、档案监管前置、档案利用等方面的整体规划。

 (2)信息安全保障方案 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风险分析(网络边界、计算区域、应用系统、管理系统)、网络拓扑建议、网络级安全方案、系统级安全方案、应用级安全方案、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和安全开发和实现方案。

 (3)流程配置 可实现简单的可视化流程配置功能,可设置节点的处理者、处理时限等。

 4 4 项目管理要求

 4.1 进度要求

  2020 年 6 月份前,完成标准规范编制、需求调研、深化设计;该阶段的成果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会评审。

  2020 年 9 月份前,完成系统开发和内部测试;该阶段的成果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会评审。

  2020 年 12 月份前,完成安全整改,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

  2021 年 1 月 1 日前项目整体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

 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试运行和调改结束,并通过各项验收测评后,项目终验。

 签订合同后 2 周内人员和设备不按约定和要求到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020 年 6 月前投标人两次仍未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深化设计评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2 实施要求

 1、系统开发要求 系统的开发必须按软件工程的实施规范进行,保证系统选型先进、操作方便、维护简单、实施规范,基本要求如下:

 各个应用系统开发应采用模块化的开发方式,各模块之间相互独立,模块接口开放、

 明确,任何一个应用模块的损坏和更换不能影响其他软件模块的应用。允许系统管理员通过权限管理设置用户可以使用的系统应用模块。

 系统模块设置要合理,保证不会由于功能模块的增加或改变而影响数据库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系统的程序开发必须规范化,要有统一的命名规范,包括模块名、变量名、函数名等的命名。程序要有良好的编码风格,代码要有统一的格式规范,程序中必须给出详 尽的注解。

 投标人须提供良好的软件质量保证机制,对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阶段评审,并提供评审报告。

 对软件的测试应贯穿于系统开发的始终,每个阶段(集成测试、系统测试)都要具备测试计划、测试报告及结果分析报告。

 2、测试 (1)中标单位需配备专业软件测试人员,组建项目测试小组,按项目进度提交项目测试计划,组织软件各类测试工作; (2)中标单位需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按测试标准完成各类测试,测试包括且不限于,单元测试、集成测试、β测试、系统测试等专业测试,测试完成后出具相关的测试报告; (3)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需配合第三方测试单位进行第三方测试工作; (4)本项目所开发的应用系统需达到《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规定的安全测评的要求。

 3、代码管理 (1)通过 UML 进行软件的需求分析、软件设计和实施,绘制包括但不限于用例图、活动图、状态图、类图、部署图、构件图。

 (2)编码阶段,每周向采购人的 SVN 代码管理系统提交代码,做好代码版本管理。

 每个项目的文档和代码通过 SVN 管理,可以随时回溯任意修改。通过 RedMine 更可以对比了解项目中新旧文档和代码做的修改。

 (3)测试用例应在概要设计完成时同步提交,在测试阶段开展前充分完善。测试阶段也应同样做好代码版本管理。

 4.3 知识产权要求

 (1)投标人须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无论发生何种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中标人不得进行修改、拷贝、转让、私自保存或挪为它用。

 4.4 交付物要求

 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要求如下文档:

 项目各阶段

 形成文档

 测试相关文档

 备注

 准备阶段 《项目实施计划》 《软件总体测试计划》

 需求调研及分析阶段 《需求规格说明书》 《深化设计方案》 《软件明细测试计划》

 概要设计阶段 《系统概要设计书》 《集成测试方案》

 详细设计阶段 《系统详细设计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软件测试用例》 《单元测试计划及方案》

 编码阶段 系统代码 《单元测试文档》 《BUG 跟踪管理表》

 集成测试阶段 《测试方案和计划》 《测试报告》 《集成测试文档》 《BUG 跟踪管理表》

 系统试运行阶段 《系统试运行报告》 《项目总结报告》 《用户手册》 《系统管理员手册》 《系统维护手册》 《用户意见及反馈跟踪表》 《BUG 跟踪管理表》 《用户手册》等三个手册均为试用版 系统验收阶段 软件源码 《用户手册》 《验收测试报告》 《BUG 跟踪管理表》 《用户手册》、 《系统管

 《系统管理员手册》 《系统维护手册》 《系统移交清单》 《系统验收文档》 理员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形成正式版

 4.5 项目人员要求

 至少安排一名项目主力在需求调研、设计阶段、设备安装、安全整改等和系统主要功能开发阶段驻场工作。场地由采购人提供,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中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经理。

 4.6 项目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采用的相关技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采购人方同意后实施。投标人应提供高水平的培训,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表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1、培训内容:

 项目培训应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管理培训:与网络改造、项目管理以及运行管理相关的培训,这部分培训工作主要是针对各业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目的是使他们能够从整体上了解和掌握系统建设相关的知识,明确系统建设中所处的位置和要承担的任务。

 (2)专业技术培训:对项目中使用到的开发方法、相关技术和软硬件的使用进行培训,使用户能够掌握系统的基本原理、安装配置、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完成后,用户能够正确地维护系统,保障系统安全、高效地运行。

 (3)操作员培训:对终端用户的培训,要求用户掌握系统操作的方法,满足业务办理和日常管理的需要。

 2、培训方法 集中现场培训,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除了集中培训之外,也可以将培训内容制作成视频文件或多媒体课件,由操作员在网上在线学习或下载后离线自学。也可以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增加进行远程视频培训。

 3、培训要求:

 ①对采购人系统管理人员与系统维护人员提供至少 2 天的专业技术培训(集中现场培训),直至管理人员与维护人员能熟练管理应用系统。

 ②对系统操作员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不少于 3 场次的系统操作使用培训(集中现场培训),每场次人数不限,直至系统操作员能熟练掌握应用系统。

 4、培训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及培训课程表。

 ②在合同要求的培训范围内,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师资、培训教材(含培训的讲解 PPT、操作手册等)的编写,培训教材等资料应经过项目各方评审认可,以确保培训质量。所有教材资料应是中文书写。所有培训费用(含人员、资料、设备等全部培训所需)包括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行收费。操作手册要按 ISO9001 标准编制。

 ③采购人收集学员的《培训结果反馈表》、《课程反馈表》等来获得培训效果反馈。采购人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应全面、客观地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及培训成效。

 4.7 项目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按照流程进行,包括投标人自查自检、投标人提交项目完工验收资料、系统初验、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投入使用。本项目须达到《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对采购人安全管理的要求。

 1.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设备、安全整改、安全服务,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项目要求的全部文档。

 2.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建设试运行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工作。由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进行第三方测试,经采购人确认后组织专家验收会议。

 3.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完成对项目的验收工作。

 4.提供一套符合采购人管理标准的项目档案(包括电子版)。

 4.8 售后服务

 ★1、提供 7×24 的技术支持热线。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在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一年设备免费维护期,工作时间,提出维护后 2 小时内给予响应,非正常工作时间,4 小时内给予响应。严重故障时,2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维护期内提供的保修服务不再向使用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9 费用要求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及售后服务所需各种硬件设备(电脑设备、服务器、打印机、光盘、硬盘及刻录设备等)、软件、办公桌椅等工作场地内配备费用、相关税费、人工费用及项目完工前及免费维护期结束前的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除中标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10 付款方式

 (一)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合同签署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按中标的合同总价的 5%向采购人提交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2.合同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安排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40%的支付手续。

 3.完成《BIM 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和《深化设计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深化设计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安排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20%的支付手续。

 4.完成系统开发并通过专家验收会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安排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20%的支付手续。

 5.项目整体通过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安排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余额的支付手续。

 6.以上支付不超过 2020 年财政拨付的 67.84 万元,超过部分待新的财政拨付款到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办理未支付金额。因财政拨付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付款,不视为采购人迟延付款和违约。

 7.如中标金额低于 67.84 万,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40%;完成《BIM 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和《深化设计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深化设计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20%;完成系统开发并通过专家验收会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20%;项目整体通过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 100%。

 8.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1 年,质保期满,如投标人无违约事件,投标人可申请退回 5%履约保函。

 (二)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三)每笔款项支付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

 迟延付款。

 (四)实际付款金额以当年财政下达金额为止,超过金额在下一年财政金额下达后支付。因此导致支付迟延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税号:124401004553517477; 单位地址:广州市吉祥路 80 号; 电话号码:8319250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银行账户:3602000929200227568。

 (五)关于履约保函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按中标的合同总价的 10%向采购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银行保函在项目质保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2、若中标人未提供银行保函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若因中标人违约或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有权行使银行保函的相关权利。

 3、若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没有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采购人有权不予退回中标人的银行保函。合同期限、质保期内,中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使用银行履约保函弥补采购人的损失,不足部分另行主张:

 (1)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中标人单方面中断或不执行合同; (3)因中标人的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4)没有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

 5 5 演示及答辩要求

 (一)对要求原型演示或答辩的项目,请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样板室或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445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二)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三)授权过 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原型演示或答辩,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 3 3

 人(含 授权 委托代理人在内)。

 (四)如原型演示、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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