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梦幻:论唐传奇中女性形象的悲剧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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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梦幻:论唐传奇中女性形象的悲剧命运

2022-05-27 15:10: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唐传奇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被称为“史才”与“诗笔”的结合,题材较广,其中又以爱情传奇成就最大。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的残酷,同情下层妇女的悲惨境遇,歌颂她们为争取爱情幸福而进行的反抗和斗争,是唐传奇的积极思想意义之一,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成功塑造了一系列个性鲜明、可歌可叹的女性形象。透过男性话语权下这些女性形象的塑造,我们能真切地感觉到:有唐一代,妇女的个性意识的确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不能摆脱时代给予她们的悲剧命运。

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认为这种艺术“借激起怜悯和恐惧来达到这些情绪的净化。悲剧通过让人面对困难的任务而唤醒人们的价值感。悲剧给人充分发挥生命力的余地,而在平庸的现实世界里,人很少有这样的机会。”(朱光潜《悲剧心理学》)真正进入悲剧情景的观众,从主角的悲惨遭遇中感受到的是“人类”在不可预测的命运之手中的软弱与无助。唐传奇爱情小说中的女性,无论其出身、性格、际遇有何异同,都未能摆脱注定的悲剧命运,成为亚氏悲剧理论的典型印证。

一、青楼女子对尊严与爱情的追求

青楼女子的形象,从唐传奇到元杂剧再到明清戏曲,一直很受偏爱,是很值得研究的文化现象之一。王学玲在《古典诗歌中“妓女”形象的运用及转变——以李白为例的讨论》一文中指出:在近五万首的唐诗中,有关妓女的篇章就有二百五十多首,“可见妓女形象的运用构成了唐诗中极有风韵和魅力的一部分”。与诗歌相比,小说的表现力量要强得多了。中唐三大爱情传奇中,《李娃传》、《霍小玉传》的主人公都是青楼女子。在男尊女卑、礼教大防的传统社会中,妓女向来遭受鄙视和轻忽,尤其是自命清高的士大夫总是视之为妖魔祸水而痛加挞伐,可同时,她们往往又是文人骚客喜闻乐道的话题。这一方面与唐代社会的特点有关,在当时繁华都市中,青楼兴盛,士子常流连于此,因而产生许多风流故事;另一方面,由于婚姻关系通常并非因两情相悦而形成,所以文学中所表现的较为自由的恋爱,大抵是在婚姻以外,而唐代的文学繁荣又造就了青楼女子的才貌双全,自然成为文人骚客倾诉、宣泄的最佳对象。

《李娃传》主人公李娃的性格刻画复杂且真实,极具典型性。初见荥阳生时,“诙谐调笑,无所不至”,显得温柔多情,荥阳生钱财花尽时,轻松地编织一场骗局抛弃了他,又显得冷漠无情,这是作为风尘女子营生性质的真实体现。但当她目睹荥阳生浑身伤病雪中乞讨的悲惨情景时,善良的天性立即显露出来,自赎其身,照顾、栽培荥阳生,至其功成名就之时则理智地提出分手,在荥阳公的坚持下,最终得以与生结合,成为名门贵妇。“大团圆”的结局回避了尖锐的现实矛盾,并成为后世戏曲小说经常套用的一种模式。但在当时社会中,士子和妓女的爱情不可能有完满的结果,只能说反映了人们一种善良美好的愿望;荥阳生对李娃的爱情更多的是出于最初的慕色和后来的感激,当李娃提出分手时,他虽“流涕”但竟允诺,其“爱情”的真实面目可知。所以,抛开“大团圆”的虚构表象,现实中的李娃所能得到的,最多是不为人知的“外室”待遇,甚至可能要重操旧业,重新堕入极其悲惨的命运中。

《霍小玉传》情节相对简单,但对现实生活的反映更为深刻,小玉身上的悲剧色彩也更加浓厚。在唐代重视门阀制度的情况下,小玉虽是霍王之女,但出身低贱,是婢女的女儿,又沦为娼妓,这就注定了她的悲剧命运。李益对她的始乱终弃,其实质在于贵族出身的士大夫阶层对青楼女子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小玉热烈地爱上李益,与之立八年相守之誓,是在不幸的命运中想要抓住自己短暂幸福的一点苦苦挣扎,然而这一点尊严和希望也被破坏,使她坠入黑暗的深渊,只落得贫病交加,最后“长恸号哭数声而绝”。但小玉的死,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的斗争的开始,她用冤魂附体的方式,使李益妻妾不安,身败名裂。小玉冲破生与死的羁绊,以如此极端的悲剧形式,终于为自己、也为青楼女子的尊严和爱情讨回了公道。

二、闺阁女子对婚姻与礼教的反抗

相较青楼女子,身闭深闺之中的良家女子们,在爱情和婚姻的选择上更为被动,其悲剧命运也更具复杂性和震撼力。从史实来看,唐代离婚再嫁是较为频繁的,尽管妇女的礼教约束相对宽放,但提出离异者自然还是以男方为多。女子色衰爱驰、男子一朝发迹,都可以成为弃妻另娶的缘由,甚至有因细小事故而出妻者。妇女的命运系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系于丈夫和公婆的喜怒之间。正如白居易诗云:“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皇甫枚《步飞烟》中,身为豪门姬妾的步飞烟,因为丈夫粗俗不堪,遂与书生赵象相恋,被发现后,直认不讳,勇敢反抗,竟遭毒打致死,实践了自己“生得相亲,死亦何恨”的大胆宣言,是此类女子反抗形式最为悲壮者。元稹《莺莺传》则塑造了一个更为复杂的叛逆女性形象。莺莺是一个美丽、温柔而又深情的女性,作为贵族小姐,她深受封建礼教、伦理道德的制约,“贞慎自保”,但她萌发了对张生的真情后,便“自荐枕席”,冲破封建礼教的罗网,大胆并主动地将满腔热情和爱奉献给了张生。这样的女性形象,这样大胆的个性,我们不得不为之臣服。然而崔莺莺性格中又有软弱无力的地方。最初和张生相恋,她动摇不定,当张生夜闯其房间时,她明明心有所动,却因红娘在场而装腔作势严词拒绝。这是莺莺性格中的矛盾的地方。后来张生遗弃了她,她也认为私相结合“不合法”,“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她不是振振有辞的向张生提出责难,而只是一味哀求,希望他能够始终成全。甚至面对张生将“尤物”、“妖孽”一类字眼加在她身上时,她只有怨,没有恨,这是闺阁出身、封建礼教带给她的局限性,其性格中的叛逆因子始终没跳出封建礼教的束缚,最终也随缘守分,嫁与他人,以悲剧结束了闺阁少女对爱情曾经拥有的梦幻和体验。

崔莺莺的贵族女子身份,使得她的形象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典型意义,如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所印证,女性读者更容易从中找出与己类似的内心世界的渴望,其被始乱终弃、因爱成恨的命运也会更强烈的激起人们的怜悯,引起同类群体的忧惧,唤醒文人及社会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因而更具文学影响力和社会价值感。杜丽娘、林黛玉等优美形象正是在此基础之上塑造而来。

三、异类女子对姻缘和命运的争取

通过对花妖狐魅、神女仙姬等异类女性形象进行分析、比较和诠释,我们不难发现:借由男性叙述下的唐代小说文本,来探究男性观点下的女性形象,可从中折射出男权社会中女性对既定命运的努力反抗和对自由姻缘的竭力追求。

《柳毅传》中的洞庭龙女,初以父母之命远嫁泾河小龙,受到婆家虐待,于是巧借书生柳毅之手,向娘家诉苦求援,得以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后来,她又再次抗拒父母“欲配嫁于濯锦小儿”之命,耐心等待时机,在心上人柳毅连番丧妻之后巧妙地与之结合,终于获得了幸福。《任氏传》中,任氏虽是狐仙,却机智、勇敢、善良,又具有中国传统女性的贤淑品德,为了爱情,她不计名分,明知郑六已有妻室仍要以身相许;为了爱情,明知与郑六出行将有危险,仍不惜拿生命作赌注,结果作了无畏的牺牲,以死表明了对爱情的珍视和追求。在她们身上,鲜明地反映了现实婚姻中女性自主权的缺失,而借助“狐”、“仙”这一类非人化艺术处理,完成了她们对命运的主动抗争、对幸福爱情的追求,将无力改变现实的渴望寄托给了虚幻的世界。

总之,在女性话语权失落的时代,唐代传奇中的此类有喜有悲的爱情传奇故事,极其深刻地反映了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反映了当时妇女的普遍渴望,总是被一段梦幻般的美好爱情所吸引,而最终也大多因为爱情的结束、梦幻的破灭而走上悲剧之路。

毫无疑问,唐朝特别是在中前期,经济发展昌盛,思想领域解放,在此背景下的唐代女性爱情观、婚姻观等较其它封建王朝有很大拓展。但封建文明的繁盛,不但没有给她们带来根本性的解放,苛严的礼教制度仍让她们难以实现真正的自由。同时,她们的反抗还未触及到社会的本质,因此,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格独立,她们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若与前代女性相比,唐代女性毕竟迈出了坚实的、可喜的一大步:她们追求的爱情排斥了一切非情感的功利因素,坚持婚姻中的自我意识,并以实际行动对坚不可摧的封建礼教制度进行猛烈的控诉和攻击。正是从这个层面上,我们认为,唐传奇中的女性思想已远远地超越了属于她们的那个伟大时代。

(乔华瑜 牟洪明,山东省东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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