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我国反避税挑战以及相关建议 数字经济带来的就业挑战与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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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我国反避税挑战以及相关建议 数字经济带来的就业挑战与应对措施

2022-03-14 00:41:2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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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我国反避税挑战以及相关建议 数字经济带来的就业挑战与应对措施

2019年第27期(总第243期)财税探讨

数字经济对我国的反避税挑战以及相关建议

胡泽世

(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天津300222)

摘要:数字经济改变了传统的经济模式,也对各国传统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挑战。面对数字经济下愈演愈烈的BEPS问题,最早由OECD引导的BEPS行动于2015年发布了《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此后各国依据这一报告对本国税法进行了修改,加强了对数字经济的监管。而面对数字经济所引发的一系列BEPS问题,我国目前尚未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仅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也不符合我国一贯的反避税立场。本文通过对数字经济所带来的主要的BEPS问题以及部分国家的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对我国现行反避税措施的不足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BEPS;反避税

随着经济全球化、经济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特别是近几年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的广泛运用极大地促进了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的资本流动,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经济运行效率。而数字化时代所衍生出来的数字化产品、各种新型商业模式等也给许多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创造了空间,部分企业利用数字经济的隐蔽性、流动性等特点所衍生出来的各种避税手段严重侵蚀了各国的税基。据OECD统计,在数字经济模式下跨国企业利用各国税制差异与税法空白实现的企业所得税流失高达2400亿美元。①这一严重的税收流失问题引起了OECD等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期遏制数字经济带来的BEPS挑战:2013年发起了BEPS行动计划,并于2015年首次发布《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2018年发布了中期报告,报告中进一步解释了数字化如何影响了税收的征管;②2019年5月,发布了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的路线图,预期在

2020年之前完成应对数字化经济而设计的新的国际税收规则,以便为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提供解决方案。③

其实,数字经济所带来的各种BEPS问题并非无迹可寻,可以通过加强国际间税收征管的沟通、强化对跨国公司信息的披露等方式及时对传统税制进行补充、修订,以此来遏制税收的流失,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全球贸易中有着重要的角色定位,应当积极应对数字经济所带来的各项BEPS挑战,为国际反避税工作做出一份贡献。

一、数字经济下的BEPS问题

经济数字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在促进全球跨国贸易发展的同时也对各国传统税制造成了冲击,引发了更加复杂的BEPS问题。其中,有来自传统避税手段的“升级”,如更加便捷、隐蔽的利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利用混合错配安排等方式进行避税;也有数字经济所特有的避税手段,如规避应税实体构成、获取市场所在国消费者数据等。无论哪一种避税安排,均对各国的税基造成了侵蚀,造成了巨额税收流失。

(一)规避应税实体的构成

在现有的税收征管模式中,大部分国家对外国企业在本国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纳税义务依据常设机构标准来判定。而被认定为常设机构的前提是在本国具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实体营业场所,数字经济化的到来使这一前提形同虚设。跨国公司的部分业务通过网上支付、电话邮件沟通等数字方式与目标客户直接完成交易,而无须通过在客户所在国设立一实体机构进行,这样的交易行为在各国的税法体系以及国际税收协定范本里尚未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规避应税实体的构成进而避免市场所在国的纳税义务。

(二)数据的价值难以确认

无论是在传统商业模式中还是在各种新型商业模式下,商家所提供的货物、劳务、服务只有与消费者的需求相匹配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消费者的信息数据收集显得尤为重要。而数字经济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在于其数据的高价值性,大量消费者的数据在消费过程中被互联网公司所记录,由于消费者往往难以取得与其提供的数据相对应的收入,因而这部分数据的价值被相关网络公司所攫取。相关网络公司在免费收集了大量的消费者信息后,通过针对性的销售、开发新产品或者向其他企业出售该数据来获利。而数字经济下数据的收集、储存、转让变得更加便利、隐蔽,使得目前大部分国家难以对网络公司所收集数据的商业价值进行征税,这对数据提供者所在国造成了税基侵蚀。

二、各国应对数字经济下BEPS问题的措施

(一)法国

法国针对数字经济下的税收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由于传统常设机构定义未将数字经济纳入其中,法国对常设机构认定范围进行扩展,将在其境内进行数据收集的公司认定为虚拟常设机构,以此来解决数字经济下无法找到常设机构进而无法课税的问题;其次,针对数字经济下数据的价值未被纳入征税范围的问题,法国准备开征一新税种专门对诸如谷歌等网络公司在其境内所收集的数据进行课税,确保网络用户所提供数据的商业价值为本国创造税收;最后,法国对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投资进行了限制,对其利息支出扣除在超过依据法国税法应缴税款25%以下时不予以承认,同时要求关联企业之间的无形资产的转移等要求以独立交易原则为前提,降低跨国公司转移利润的可能性。

(二)英国

英国吸纳了BEPS行动计划第四项成果中关于税前利息扣除的建议,使用固定比率法,对关联企业超过息税前利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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